防城港市201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3)

2012-04-20 防城港市统计局

全年运动员在重大比赛中共获奖牌112枚,其中金牌36枚,银牌39枚,铜牌37枚。共发展等级运动员2人。

十、卫生和社会服务

年末共有艺术表演团体3个,剧场、影剧院4个,县级以上文化馆5个,博物馆(文物管理所)4个,文物保护区72个,公共图书馆4个,藏书量261千册,电视发射台1座(一千瓦以上),电视转播台(一千瓦以上)3座。年末有线数字电视用户7.87万户,增加0.68万户,增长9.5%,其中农村用户1.43万户。年末电视综合人口覆盖率97.1%,广播综合人口覆盖率95.5%。全年报纸出版量568.0万份。

年末共有卫生机构(全社会)539个,增加28个。其中医院9个,乡镇卫生院28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2个,村卫生所(室)283个,诊所(卫生所、医务室)203个,疾病预防控制机构3个,妇幼保健院(所、站)4个,卫生监督机构4个。年末卫生技术人员3879人,增加294人,其中执业(助理)医师1395人,注册护士1412人。每千人口(常住人口)拥有执业(助理)医师1.6人,注册护士1.6人。年末医院、卫生院床位数2463张,增加227张,其中,医院床位1724张,卫生院床位739张。每千人口(常住人口)拥有医院、卫生院床位2.8张。参加农村合作医疗农民56.90万人,增加1.76万人,参合率98.9%,同比提高0.7个百分点。全市乙类法定报告传染病4900例,同比减少867例,报告发病率为565/10万,报告死亡率为6/10万。

全年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居民为3.81万人,增加0.16万人;享受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的农民为9.52万人,增加1.18万人。全年发放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7138万元,同比下降2.6%;发放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7753万元,增长71.1%。

年末各类收养性社会福利单位(不含五保村)38个,比上年末增加2个,其中社会福利院6个;各种社会福利收养性单位床位数1057张;收养各类人员696人;各种城镇社区服务设施4个。

十一、人口、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年末常住人口87.84万人,比上年末增加1.15万人,其中城镇人口48.08万人。全年出生率14.57‰,死亡率5.30‰,自然增长率9.27‰。据公安部门统计,年末全市户籍人口91.39万人,比上年末增加0.15万人。

全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9722元,增长10.6%;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6502元,增长15.5%。城镇居民食品消费支出占消费总支出的比重为41.3%,农村居民家庭食品消费支出占消费总支出的比重为46.2%。

按新修订的农村贫困标准统计,年末农村贫困人口11.29万人,比上年末减少0.54万人。

城镇居民人均住房建筑面积43.44平方米,农村居民人均居住住房面积30.34平方米,比上年增加0.29平方米。

年末参加城镇基本养老保险人数9.72万人,比上年末增加1.40万人。参加城镇基本医疗保险人数29.71万人,增加2.98万人。其中,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人数9.55万人,增加0.26万人;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人数20.16万人,增加2.72万人。参加失业保险5.49万人,增加0.33万人。参加工伤保险6.61万人,增加0.93万人。参加生育保险5.99万人,增加0.28万人。在2010年试点基础上,2011年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全面铺开,参加农村社会养老保险18.24万人,增加10.50万人。

十二、资源、环境和安全生产

年末全市耕地面积91.66千公顷。全年建设占用耕地183.7公顷。

全年完成造林面积13733公顷,增加2726公顷。全市自然保护区4个,其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3个。自然保护区面积7.11万公顷。全市森林面积35.33万公顷,增加0.28万公顷,森林覆盖率达57.81%,同比提高0.46个百分点。

全市建成区面积48.97平方公里(城市建成区面积33.47平方公里),增加6.12平方公里。供水综合生产能力21.50万立方米/日,增加1.50万平方米/日。城市用水普及率88.1%,提高7.8个百分点,其中不含暂住人口的城市用水普及率99.6%,提高0.8个百分点。城市燃气普及率79.9%,提高8.6个百分点,其中不含暂住人口的城市燃气普及率90.4%,提高2.5个百分点。生活垃圾处理率64.9%,提高6.5个百分点。排水管道长度531公里,增加121公里,增长29.5%。城市道路长度438.4公里,增加24.7公里,增长6.0%。每万人拥有公共交通车辆11.0标台,同比增加2.7标台。公共绿地面积345公顷,增加90公顷,增长35.3%;建成区绿化覆盖率33.3%,提高0.2个百分点。人均城市道路面积25.7平方米,增长19.8%。人均公园绿地面积10.78平方米,增长47.2%。

全年城市空气质量达到二级以上(含二级)标准。

全年共发生火灾46起,比上年减少5起,下降9.8%,直接财产损失134.31万元。全年共发生各类地质灾害8起,无人员死亡,直接经济损失2.0万元。

全年生产安全事故死亡74人,比上年减少2人,下降2.6%。亿元生产总值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为0.18人,下降25.7%。全年共发生道路交通事故376起,比上年减少13起,下降3.3%。造成53人死亡、498人受伤,直接财产损失95.65万元。道路交通万车死亡人数为2.49人,下降5.9%。

注:

1、本公报中数据均为初步统计数,正式数据以《防城港市统计年鉴—2012》为准。

2、地区生产总值、各产业增加值、人均GDP、农林牧渔业总产值及其分项绝对数按当年价格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格计算;

3、从2011年开始,纳入规模以上工业统计范围的工业企业起点标准从年主营业务收入500万元提高到2000万元。

4、从2011年开始,月度投资统计制度将统计范围从城镇扩大到城镇和农村企事业组织,并定义为“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2011年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不包括50万元以下城镇工矿区私人建房投资和零星投资)绝对数与2010年不可比,但比上年增速是按可比口径计算的。

5、邮电业务总量按2010年不变价格计算,2001年至2010年按照2000年不变价格计算,因此2011年邮电业务总量绝对数与2010年不可比,但比上年增速是按可比口径计算的。

6、初中毕业生升学率=高中阶段招生数/初中毕业生数×100%=(普通高中招生数+技工学校招生数+中等职业学校招收应届初中毕业生数)/初中(含职业初中)毕业生数100%,该指标反映本市初中毕业生在本市就读高中阶段的升学情况。

7、水资源、能源消耗、主要污染物排放等方面的情况将由上级有关部门进一步核实后再公布。

8、常住人口指在防城港市居住半年以上的人口,以及户口在防城港市、外出广防城港市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