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江宁区201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3)
卫生事业。全区拥有各类医疗卫生机构360个,卫生系统机构床位数4089张。其中:医院18个,拥有床位1102张;卫生服务中心23个,拥有床位390张;其他卫生事业机构309个。卫生技术人员3901人,其中:执业医师1521人,执业助理医师385人,注册护士1995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又上新水平。新农合人均筹资标准提高至420元,比上年增加70元;大病救助最高限额达20万元,提高2万元,居全市第一。 体育事业。成功举办江宁区第六届运动会,历时7个月,共分街道、机关、园区、学生、高校五个部,比赛项目设21个大项,76个小项。全年举办了群众体育活动18次,直接参加活动人数超过3万人次。全区组队参加市级以上比赛21次,举办区内少年儿童体育竞赛15次。参加南京市少儿田径比赛获得团体冠军,市青少年举重比赛男女团体第二名,参加省县级田径比赛获全省65个区县奖牌第四,团体总分第十名。全年参加市级以上体育竞赛共获得奖牌134枚,其中金牌62枚。 十、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 生态建设。全面实施8大类66项生态项目,积极推进全国生态文明示范区创建。75家企业完成循环经济试点,97家企业通过清洁生产审核,2个开发区建成省级生态工业园区;全区污水日处理能力达33.4万吨,城镇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85%。完成19个矿山宕口治理,复绿110万平方米,关停采石企业33家,关停“三高两低”企业17家。全年全区空气优良天数比例达85.2%,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9个街道创建成为“国家环境优美街道”,锁石、彭福创建成为“国家生态村”。 安全生产。全年工矿商贸企业共发生事故4起,死亡5人。全年生产安全事故亿元GDP死亡率为0.0066人,比上年下降17.5%,全年没有发生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 十一、人民生活 人口。年末全区户籍总户数32.47万户,总人口为93.97万人,比上年增长0.40%,其中:男性人口46.57万人,增加0.07万人;女性人口47.4万人,增加0.30万人。全年出生人口1.03万人,出生率为10.99‰;全年死亡人口0.49万人,死亡率为5.27‰;人口自然增长率为5.72‰。全区计划生育率达到98%以上。年末常住人口116.49万人,比上年增长1.63%,城镇人口比重为68.11%。 居民生活水平。据农村住户抽样调查,全年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13321元,比上年增长18.0%;人均生活消费支出10341元,比上年增长18.6%;其中食品支出占人均生活消费支出的比重为36.6%,比上年提高0.5个百分点。据城镇住户抽样调查,全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1002元,比上年增长13.4%;人均生活消费支出20794元,比上年增长16.6%;其中食品支出占人均生活消费支出的比重为30.8%,比上年下降1.2个百分点。 家庭耐用消费品拥有量。据抽样调查,平均每百户城镇居民家庭耐用消费品拥有量:家用汽车41辆,比上年净增13辆;家用空调202台,组合音响30套,移动电话239部,家用电脑103台,彩电179台,淋浴热水器103台。平均每百户农村居民家庭耐用消费品拥有量:彩电148台,摩托车72辆,洗衣机88台,热水淋浴器93台,移动电话212部,家用空调109台,家用电脑41台,家用汽车9辆。 居民住房。农村居民人均钢筋砖木住房面积为57.0平方米,比上年增长9.75%。城镇居民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为44.63平方米,比上年增长7.28%。 就业。建立并确定50家缺工企业动态监控制度,全年开展各类专场招聘活动246场,提供岗位7万多个,其中新增就业岗位2.4万个,达成意向性就业2.9万人,援助困难人员就业496人,培育自主创业453人,创业带动就业4600人。全年新增城镇单位就业人数14410人,农村劳动力转移14733人次,对5441人就业困难人员申报社会保险补贴金额1750万。全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2.6%以下。 社会保障。实现医保市级统筹,符合报销范围内住院个人支付率达19%,全市保持最低。着力完善“五险合一”征缴模式,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参保率在98%以上,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率99%,续保率95%以上。全区参加各项社会保险人数达72万,社保参保单位已突破8000家,参保突破40万人,各项保险基金累计结余71亿元,其中企业养老保险42亿元,备付能力超过105个月,在全省领先;企业退休人员月养老金达1853元,做到与市区同城待遇。 注: 1、公报中部分数据为初步统计数,正式统计数据以《江宁统计年鉴》为准。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的原因,存在着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 2、国内生产总值、各产业增加值绝对数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不变价格计算。 3、从2011年开始,纳入规模以上工业统计范围的工业企业起点标准从年主营业务收入500万元提高到2000万元。 4、从2011年开始,固定资产投资统计的起点标准从计划总投资50万元提高到500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