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凉市静宁县201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2)

2012-04-06 平凉市静宁县统计局

人民生活: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2786元,增长13.11%;城镇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7590.22元,同比下降3.82%。农民人均纯收入3063元,增长14.19%;农民人均年总收入4811元,增长19.08%。农民人均年总支出7052元,增长26.67%;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4500元,增长30.37%。

单位从业人员23587人,增长71.78%;从业人员劳动报酬65081.9万元,增长70.86%。其中国有经济单位从业人员13280人,增长7.44%。国有经济单位从业人员劳动报酬43262.4万元,增长23.16%。

社会保障:城镇登记失业率3.32%,城镇新增就业人数3458人,增长1.98%;城镇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数为11182人,较去年增长32.35%;城镇就业人员参加失业保险人数11528人,较去年增长1.85%;城镇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人数15289人,较去年下降5.68%。

参加农村新型合作医疗试点人数为41.82万人,较去年增长0.12%,农村新型合作医疗以县参合率为准,覆盖率达到98.14%。

注:1、本公报2011年部分数据为快报数,生产总值及其相关指标为初步核算数,增速按可比价计算。

2、本公报中就业、社保、低保、财政、金融、保险、旅游、交运、车管、通信、邮政、教育、科技、文化、广电、卫生、体育、环保、安监等数据,由相关部门提供。

3、从2011年开始。纳入规模以上工业统计范围的工业企业起点标准从年主营业务收入500万元提高到2000万元。

4、从2011年开始,固定资产投资统计的起点从计划总投资50万元提高到500万元。

5、以前使用的数据与本公报数据不一致的,均以本公报发布的数据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