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201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3)

2012-04-06 湛江市统计局

年末全市县及县以上国有独立研究与开发机构、科技情报和文献机构共30个;大中型工业企业拥有技术开发机构65个。全年投入市级科技三项经费1757万元,比上年下降16.3%。民营科技企业126家;从业人员3.87万人,增长93.3%。

全年组织实施国家、省、市科技计划项目487项,比上年增加183项,增长60.2%;实施省部产学研合作项目58项,比上年增加46项,增长3.83倍。全年获市级科学技术奖43项,获省部级以上科技成果4项。全年申请专利量1052件,增长28.9%,其中发明专利225件,增长2.7%;专利授权量746件,下降2.5%。全年共签订技术合同35项,技术合同成交金额470万元。全市共有省级以上高新技术企业47家,实现高新技术产品产值245亿元,增长11.4%。

截止2011年底,全市拥有各类名牌产品称号的企业16家;拥有中国名牌产品13个,广东省名牌产品17个;拥有中国驰名商标12个,广东省着名商标87个。

全市共有产品质量检测实验室18个,其中国家检测中心1个。监督抽检产品295种,产品抽查合格率88.86%。法定计量技术机构6个,强制检定计量器具5.24万台件。全年完成产品认证企业386个。全市共建成地震台站8个,地震遥测台网1个。

十、文化、卫生和体育

年末全市共有国有艺术表演团体8个,文化馆9个,群众艺术馆1个,博物馆6个,公共图书馆7个。广播电台6座,电视台6座。全市有线电视用户53.25万户,有线数字电视用户25.47万户。广播综合人口覆盖率98.6%,电视综合人口覆盖率98.6%。年末公共图书馆藏书量126.2万册(件);全年出版全市性报纸5473万份,各类期刊99万册。全市共有综合档案馆11个,已开放各类档案11494卷。

年末全市共有各类医疗卫生机构3267个。其中医院72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3137个,专业公共卫生机构49个,其他卫生机构9个。各类医疗卫生机构拥有床位22360张,增长2.4%。各类卫生技术人员25642人,增长9.5%。其中执业医师6741人,增长22.5%;执业助理医师2708人,增长10.8%;注册护士9366人,增长6.7%。

全市体育健儿在国内外重大比赛中,3人获得世界冠军,13人获得全国冠军,57人获得全省冠军。全年共获得省级以上运动奖牌192.5枚,其中,金牌62.5枚,银牌59枚,铜牌71枚;为国家和省输送运动员8人。年末全市共有业余体校11间,在校生人数2336人。全民健身运动和体育活动蓬勃发展,全市共组织各类群众性大型体育活动45次,参加人数88万人。

十一、人民生活、社会保障和安全生产

全年市区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7583.62元,增长14.9%。城市居民恩格尔系数为42.0%,比上年下降0.8个百分点。城镇居民人均住房建筑面积29.41平方米,比上年增加0.55平方米。

全年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8257元,增长19.5%。农村居民恩格尔系数为52.4%,比上年上升了2.5个百分点。农村居民人均住房使用面积30.3平方米,比上年增长6.3%。

年末全市参加基本养老保险93.19万人,比上年增长9.4%。其中参保职工72.06万人,增长9.7%;参保离退休人员21.13万人,增长8.4%。参加职工医疗保险53.91万人(不含农垦系统),增长9.8%。其中:参保职工37.22万人,增长9.2%;参保退休人员16.69万人,增长11.3%。参加职工失业保险35.26万人,增长3.4%。年末领取失业保险金0.65万人,与上年持平。参加工伤保险30.26万人,增长6.2%。参加生育保险35.48万人,增长4.4%。

实行城乡医疗保险一体化。年末城乡居民参加医疗保险人数631.17万人,参保率98.3%。

年末享受低保救济的困难群众21.67万人,比上年增长4.8%。其中:城镇享受低保救济的困难群众4.57万人,增长2.2%;农村享受低保救济的困难群众17.10万人,增长5.6%。全市各类收养性社会福利单位共有床位1364张,收养人员804人。城镇各种社区服务设施1070处,其中:综合性社区服务中心128个。全年销售社会福利彩票23376万元,筹集社会福利资金2300万元,直接接收社会捐赠2600万元。

全年共发生各类事故1711起,比上年下降10.0%;死亡245人,比上年上升4.7%;受伤2312人,下降6.9%;直接经济损失1535.32万元,增长59.9%。其中,道路交通事故1654起,下降7.0%;死亡228人,上升8.6%;受伤2300人,下降7.2%;直接经济损失385.99万元,下降15.6%。亿元生产总值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为0.14,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为3.51。

十二、人口、资源与环境

2011年末,全市常住人口706.92万人,其中,城镇人口263.40万人,乡村人口443.52万人。

全年平均日照时数1822.3小时,全年平均降水量1508.5毫米,比上年下降122.4毫米。年末全市大型水库蓄水总量6.49亿立方米,比上年减少0.83亿立方米。全年总用水量27.66亿立方米。其中生活用水4.73亿立方米,比上年减少0.7%;工业用水2.28亿立方米,比上年增长0.8%;农业用水20.65亿立方米,比上年增长3.0%。

全市建成城市烟尘控制区6个,烟尘控制区面积211.65平方公里。建成城市环境噪声达标区6个,环境噪声达标面积142.31平方公里。全市建成污水处理厂8座,生活污水日处理能力50万吨。建成符合标准的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2座,市区城市生活垃圾日处理能力800吨,市区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为97.5%。

全年完成宜林荒山造林616公顷,迹地林更新9206公顷,低产低效林改造3644.7公顷。全市森林覆盖率28.69%。全市共有全国生态示范区建设实验地区个数3个;自然保护区19个,总面积(包括海域)20950平方公里,其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3个。

全市的水、大气和声环境质量继续保持在良好水平。市区大气中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可吸入颗粒物的年日平均值分别为0.013毫克/立方米、0.010毫克/立方米、0.043毫克/立方米,均符合国家《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的二级标准(API指数小于100)。市区大气质量继续保持良好且略优于上年,空气污染指数在24~60之间,其中达到一级标准(API指数小于50)的天数占全年的87.4%,其余天数均为二级(良)。

全市水质总体保持稳定,达到所在功能区的要求。其中市区地表水质(湖光岩湖)达标率100%,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100%。

全市全年重点工业废水排放量4247万吨,比上年增加5.86%,COD排放量7509吨,比上年增加8.43%;氨氮排放量421吨,比上年减少11.70%;SO2排放量27186吨,比上年增加3.46%;烟(粉)尘排放量9246吨,比上年增加5.96%;氮氧化物排放量19382.56吨,比上年增加29.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