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州武定县201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2)

2012-05-31 楚雄州武定县统计局

七、财政、金融和保险

全年完成财政总收入42181万元,比上年增收11575万元,增长37.82%。其中:上划中央“两税”收入10566万元,增长22.65%;上划中央和省级所得税收入3797万元,增长57.75%;上划省级耕地占用税262万元,同比增长2.08倍;地方一般预算收入27556万元,增长41.32%。地方一般预算支出108769万元,增长32.14%。

金融机构年末人民币存款余额346766万元,同比增长24.52%,其中:城乡居民储蓄存款213973万元,增长24.72%。金融机构年末人民币贷款余额207858万元,增长19.7%。

全年县内保险公司保费收入5533万元,已决赔款2125万元。

八、教育和科学技术

全县在校学生40627人,专任教师2516人。其中:普高在校学生3503人,专任教师291人;初中在校学生10313人,专任教师742人;小学在校学生21168人,专任教师1318人;幼儿园在校学生4777人,专任教师113人。

全县学龄儿童入学率99.8%,初中学龄人口入学率99.89%。

全年上报省州级以上科技计划项目10项,其中:省级立项1项,州级立项5项。受理专利申请16件,批准专利14件。

九、文化、卫生和体育

年末共有专业艺术表演团体1个,图书馆1个,藏书量11.5万册,电视覆盖率96.8%,广播覆盖率96.6%。

全县医疗机构18个,其中:县级医疗机构4个,乡镇卫生院11个,疾病预防控制中心1个,妇幼保健站1个,卫生监督所1个。有卫生技术人员630人,其中:执业医师及执业助理医师243人。医院和卫生院床位879张,其中:县级医疗机构床位677张。

全年体育健儿参加州级及以上体育竞技比赛获得奖牌68枚,其中:金牌42枚、银牌6枚、铜牌10枚。

十、人口、人民生活、扶贫和社会保障

据统计,全县常住人口27.53万人,出生率11.67‰,死亡率6.98‰,人口自然增长率为4.69‰。按公安户籍人口统计,年末全县总人口274598人,比上年增加1258人。其中:农业人口254168人;非农业人口20430人。总人口中,少数民族人口151053人,占总人口的55.01%,其中:彝族人口86404人,占总人口的31.5%,占少数民族人口的57.2%。百人以上少数民族有彝族(86404人)、傈僳族(31609人)、苗族(23143人)、傣族(7586人)、回族(1013人)、哈尼族(781人)和白族(151人)。全年出生人口2648人,死亡人口1638人;男女性别比(以女性为100计算)为104。

全县年末在岗职工人数10392人,工资总额30853万元,职工年平均工资30045元,比上年增长11.9%。

全年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3856元,比上年增加633元,增长19.64%;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6886元,比上年增加1868元,增长12.44%。农村居民家庭恩格尔系数(即居民家庭食品消费支出占家庭消费总支出的比重)为56.2%,城镇居民家庭恩格尔系数为39.02%。年末全县城镇居民人均住房面积45平方米,农村人均住房面积34.5平方米。

全年共投入扶贫资金6544万元,完成80个整村推进,搬迁98户350人,解决人畜饮水3400人、4800头。年末低收入人口223200人。

参加养老保险职工5917人,参加失业保险职工4011人,参加医疗保险职工12106人,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236989人,参合率达97.48%。

全年有10724户28702人领取最低生活保障金,其中:城镇4745户9748人,农村5979户18954人。民政优扶革命伤残军人110人、在乡复员军人384人。有养老院11个,收养571人。

注:1、本公报数为初步统计数。

2、生产总值(GDP)、各产业增加值绝对数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不变价格计算。

3、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是指年主营业务收入达2000万元以上工业企业;

4、有资质建筑企业是指资质在三级以上在我县从事建筑施工的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