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市嵊泗县201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3)
全年开展全民健身运动22次,参加人数5.3万人次。举办县级体育比赛11次,参加市级以上体育运动会7次。 2010年,县人民医院综合主楼项目建设完工。年末全县共有乡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12个,其中医院、卫生院9个。医疗床位335张,卫生事业从业人员533人,卫生技术人员432人,其中执业医师168人,注册护士141人。渔农村卫生室18个、从业人员23人。渔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制度稳步推进,年末参保人数44530人,参保率93.3%,比上年提高0.5个百分点。 十、市政建设和新渔农村建设 年末实有城市道路面积26.0公里,排水管道长度37.0公里。全年供水总量199.4万立方米,日供水综合生产能力2.30万立方米。县城面貌日新月异,城市绿化环境进一步改善。建成区园林绿化覆盖面积84.72公顷,园林绿地面积84.28公顷,其中公共绿地面积72.87公顷,城市人均公共绿地面积41.93平方米,建成区绿化覆盖率为37.16%。 2010年,经市委、市政府考核验收,五龙东山、洋山雄洋2个渔农村社区命名为全面小康社区,菜园金平、枸杞龙泉2个渔农村社区命名为基本小康社区,黄龙北港、洋山城东2个渔农村社区命名为初步小康社区,全县共有16个渔农村社区获得渔农村小康社区称号。全年完成4个已整治村的治污任务和启动4个待整治村的村庄整治工作,“生活污水处理、农户卫生改厕、村内主干道硬化、垃圾收集处理、村庄绿化”五个项目建设按计划全部完成。新增村内主干道硬化5.6公里,新增渔农村安全饮用水人口1950人,新增生活污水治理受益农户1887户,新增卫生改厕渔农户394户,建造卫生公共厕所2座,危房改造完成850平方米。全县城市化水平达到69%。 十一、能源和环境保护 全县单位GDP综合能耗降低率为3.01%。全社会用电量31254万千瓦时,比上年增长23.6%。其中,工业用电5840万千瓦时,下降11.3%;城乡居民生活用电3447万千瓦时,增长13.2%。 生态文明建设成效显着,生态环境质量优良。全县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达99.3%以上,地表水环境功能区水质达标率达100%,县城区域环境噪声小于55分贝。县城污水集中处理率达75.2%,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100%,生态环境指数位居全省前列。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审查审批制度,全年共审批建设项目66个,县级立项项目环评率达到100%。认真做好环境信访调处工作,共受理群众信访案件74起,处理率100%,群众满意率达96%以上。扎实推进生态乡镇创建工作,指导完成了五龙乡、枸杞乡国家级生态乡镇创建申报工作,组织开展了菜园、嵊山、洋山、花鸟4个乡镇国家级生态乡镇创建工作;配合完成了黄龙乡省级生态乡镇市级预验收;开展了五龙乡田岙村市级生态示范村创建。 十二、人口、人民生活与社会保障 全县现有3镇、4乡,8个居民委员会,38个村民委员会。2010年末,全县总户数30662户,户籍总人口79423人,其中非农业人口33957人,占总人口的42.8%。在总人口中,男性38986人,占49.1%;女性40437人,占50.9%。全年出生人口380人,出生率4.78‰;死亡人口605人,死亡率7.62‰;人口继续负增长,自然增长率为-2.84‰。全县迁入人口753人,迁出人口819人,机械增长率为0.83‰。计划生育工作稳步推进,2010年全县计划生育率为98.34%。 全年新增就业人数1265人,帮助455名下岗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其中解决就业困难人员192人。年末共有城镇登记失业人员291人,城镇登记失业率为3.29%。共有1134名渔农民接受了培训,新增渔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653人。年末从事第一产业的渔农村从业人员12405人,比上年减少124人;从事第二、三产业的渔农村从业人员14802人,比上年增加176人,占全部渔农村从业人员的比重为54.4%。 全年县城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3628元,比上年增长10.0%。从县城居民收入的构成来看,工薪收入、经营性净收入、财产性收入均呈增长态势,分别比上年增长7.1%、16.9%和1.1倍。渔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13486元,比上年增长12.2%。城乡居民收入差距进一步缩小,由去年的1.79:1缩小为1.75:1。县城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6066元,比上年增长5.1%;渔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9200元,增长11.8%。城乡居民家庭恩格尔系数分别为37.7%和43.9%。县城居民人均住房使用面积28.49平方米,保持上年水平;渔农村居民人均住房面积42.92平方米,比上年增长3.0%。完善《嵊泗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嵊泗县行政单位个人收入分配暂行办法》,全县在岗职工平均工资43561元,比上年增长11.3%。 年末全县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17644人,其中参保职工14273人;收缴养老保险基金5081万元。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16608人,工伤保险参保职工12953人,生育保险参保职工7783人,失业保险参保人数10934人。进一步健全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年末全县低保户706户,低保对象1327人,其中城镇低保对象204户、367人,渔农村低保对象496户、951人。全县60户困难家庭实现脱贫。进一步加大危房改造力度,2010年共改造困难家庭危房120户。年末全县共有敬老院4所,社会福利院1所,共有床位217张,收养97人。年末农村“五保”和城镇“三无”对象集中供养率分别达到93.6%和100%。社会和谐程度进一步提高,2010年全县建设“平安乡镇”群众安全感满意率达到98.49%,仍保持较高水平。 注:1、本公报所列部分数据为年度初步统计数据。 2、本公报中所列的地区生产总值和各产业增加值绝对数按当年价格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格计算;人均地区生产总值按年平均户籍人口计算。 3、规模以上工业是指年主营业务收入500万元以上工业。限额以上批发零售贸易业是指批发企业年销售总额2000万元以上,零售企业年销售总额500万元以上。限额以上固定资产投资是指计划总投资500万元及以上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和房地产开发项目的投资。 4、恩格尔系数是食品消费支出占生活消费支出的比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