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市永寿县201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2)

2012-08-19 咸阳市永寿县统计局

卫生事业稳步发展。年末全县共有各类卫生机构32个,其中医院、卫生院18所,疾病预防控制中心1个,妇幼卫生保健机构1个。拥有医院、卫生院床位509张,各类卫生技术人员690人,其中执业医师176人、执业助理医师36人。孕产妇住院分娩率达99%,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和婴儿死亡率分别为3.58‰和2.56‰。

九、人口、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人口保持低增长。年末全县公安户籍人口208486人,其中非农人口28195人,城镇人口67778人。年底常住人口185300人,年平均常住人口185044人,年末总户数60290户,其中:城镇居民家庭户数19646户。人口出生率8.84‰,死亡率4.86‰,自增率3.99‰。

人民生活水平稳步提高,生活质量进一步改善。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5457元,增长25.4%。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8355元,增长17.1%。

2011年末,城镇单位从业人员为11880人,比上年增加1831人,增长18.22%。其中,第一产业从业人员317人,和上年持平;第二产业从业人员3364人;第三产业从业人员8199人。

城镇单位从业人员劳动报酬总额持续增长。全县城镇单位从业人员劳动报酬总额3.47111亿元,增长33.66%。其中,在岗职工工资总额3.44953亿元,增长33.55%。全县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30180元,增加4172元,增长16.04%。

社会保障水平进一步提高。据县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统计,2011年,全县城镇已参加养老保险人数21114人;医疗保险20318人;失业保险11786人;工伤保险9125人;生育保险4683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172073人,参合率97%,共为群众补助医药费3065.81万元。

社会福利事业稳步发展。全县纳入城乡低保22309人,发放保障金2619.1万元。农村五保供养人数718人,各种社会福利收养性单位数4个,单位床位数423张。

注:1、本公报部分指标为初步统计数;

2、生产总值、各产业增加值绝对数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不变价计算;

3、根据国家统计局规定,从2011年开始,纳入规模以上工业统计范围的工业企业起点标准从年主营业务收入500万元提高到2000万元;

4、根据国家统计局规定,从2011年开始,固定资产投资统计的起点标准从计划总投资50万元提高到500万元,因此2011年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绝对数与2010年不可比,本公报比上年增速是按可比口径计算的。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统计范围包括固定资产投资和农户投资。固定资产投资统计范围包括城镇项目投资、非农户项目投资和房地产开发投资;

5、从2011年起,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统计采用新的分组,即将经营单位所在地分组由“市”、“县”、“县以下”改为“城镇”、“乡村”;取消按行业分组。限额以上企业(单位)是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批发业企业(单位)、500万元及以上的零售业企业(单位)、200万元及以上的住宿和餐饮业企业(单位)。

6、年末人口数为公安部门据数,人口自增率、出生率、死亡率为计生局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