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罗湖区201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2)
十、文化、卫生和体育 年末有各类业余艺术表演团体576个,区级文化馆1座,文体广场124个,博物馆、纪念馆3座,电影院、影剧院7座。公共图书馆(包括街道及社区图书分馆)105座,总藏量(不包括市级图书馆分切给区的数据)161.74万册(万件),其中总藏书量137.03万册(万件)。电视和广播人口覆盖率均达100%。承办了第七届“文博会”的七个分会场。 年末全区拥有卫生机构(含私营和个体卫生机构)233间,比上年增长4.0%,其中,医院21间,妇幼保健院1间,疾病控制中心2间。设有社区健康服务中心47间。拥有各类卫生技术人员9874人,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3911人,注册护士4091人。全年各级各类卫生机构完成诊疗总量1278万人次,其中门诊和急诊诊疗量依次为930万人次和100万人次。医院实际开放床位3738张。每诊疗人次费用为215元,每出院者费用为11156元。年末辖区千人医生数(指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千人医院实际开放床位数分别为4.20人和4.02张。报告法定传染病发病8926例,死亡4人。其中法定甲、乙类传染病发病2853例,死亡4人,死亡率0.043/10万。 年末拥有健身路径264条,其中新址新建22条。抽样调查数据显示,成年人每周参加三次及以上的体育锻炼者占调查总数的46.4%,全区国民体质测定合格及以上比率为90.8%,其中达到优秀的占88.5%。年末体育系统共有运动员356人,专职教练员11人。体育健儿在市级及以上比赛中获奖牌41枚,其中金牌14枚,银牌19枚,铜牌8枚。 十一、居民生活 全年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38090元,增长13.2%。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25436元,增长2.2%。居民家庭恩格尔系数为39.6%,提高2.6个百分点。年末平均每百户家庭拥有家用汽车32.5辆、家用电脑110.0台。全年居民人均住房建筑面积25.17平方米。 十二、劳动和社会保障 年末全区单位从业人员38.60万人(不含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比上年增加2.59万人,其中,在岗职工38.08万人,增加2.41万人;其他从业人员0.52万人,增加0.19万人。在岗职工中从事第一产业的0.09万人、第二产业9.69万人、第三产业28.29万人。第一、二、三产业的在岗职工人数之比为0.2:25.5:74.3。全年促进7782名本市户籍失业人员就业。年末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以内。 全年在岗职工工资总额216.75亿元,比上年增长19.1%。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66260元,增长10.3%。 全年征收社会保险基金29.78亿元,增长31.7%。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78.48万人,增长21.8%。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47.55万人,增长16.9%;失业保险参保人数30.1万人,增长12.0%;工伤保险参保人数50.96万人,增长16.2%;劳务工医疗保险参保人数10.66万人,增长8.9%。 年末拥有社区服务中心(不含街道一级)125个。社区服务设施(不含办公设施)建筑面积9.5万平方米,文体广场建筑面积29万平方米。拥有社会福利中心1所,床位300张,年末入住老人263人。社会捐助中心接收社会捐赠225.60万元。截至年末深圳市最低工资标准为1320元/月,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为880元/月,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510元/月。年末领取失业保险金人数为814人,下降50.0%。年末纳入最低生活保障人数为1032人,下降18.5%。 十三、市政建设和环境保护 辖区土地面积78.36平方公里。年末道路总长205公里,立交桥13座,人行天桥42座。全年清运生活垃圾38.99万吨,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为100%。 年末城市绿化覆盖面积达5165.52公顷,绿化覆盖率为64.5%。园林绿地面积为4945.10公顷,其中公共绿地面积为1509公顷,拥有公园117个,其中市政公园13个,社区公园104个。全年空气质量优良率为99.2%,比上年上升1.9个百分点;空气质量达到I级和II级的天数为362天,增加7天。其中,I级164天,减少52天;II级198天,增加59天。空气污染综合指数为1.33,增长3.9%。空气中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和可吸入颗粒物的年平均浓度分别为0.008毫克/立方米、0.051毫克/立方米和0.056毫克/立方米,依次下降11.1%、增长10.9%和增长1.8%。区域环境噪声达标率83.3%,降低3.9个百分点。区域环境噪声等效声级加权平均值57.5分贝,增长0.4%;主要交通干道噪声等效声级加权平均值69.6分贝,与上年持平。主要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为100.0%,与上年持平。 十四、安全 全年共发生交通(一般以上,下同)、生产安全、火灾等各类事故155起,比上年增长16.5%;死亡24人,增长26.3%;受伤87人,增长50.0%;直接经济损失256.25万元,增长44.8%。其中交通事故85起,死亡22人,受伤86人,直接经济损失51.55万元。 十五、其他 全年万元GDP建设用地为2.9平方米,比上年下降8.2%;水耗为10.4立方米,下降8.6%;电耗为314.5千瓦时,下降4.1%。 年末有律师事务所60家,比上年增长13.2%。执业律师560人,增长11.3%,其中,专职律师544人,增长11.5%;法律援助律师10人,与上年持平。全年法律援助案件有450件,下降9.6%,其中,法院指定法律援助119件,下降15.0%;公民申请法律援助331件,下降7.6%。拥有公证处1家,与上年持平,办结各类公证8330件,下降17.2%。 全年登记结婚7447对,比上年增长2.7%;登记离婚1207对,增长10.7%。年末注册登记的社团有140个,增长2.9%。 注: 1、本公报中数据为初步统计数。 2、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的原因,存在着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 3、本区生产总值及各行业增加值、人均生产总值、工业总产值、工业销售产值和工业出口交货值的绝对数按现价计算,增速按可比价计算。工业及出口的相关指标增速按同口径计算。 4、生产性服务业采用北京市统计局《北京市生产性服务业统计分类标准》,包括金融服务(金融业),流通服务(不含客运的交通运输和仓储业,批发业),信息服务(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与软件业),商务服务(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技服务(科学研究、技术服务与地质勘查业)五部分。 现代服务业的测算采用省统计局的标准,包括金融业、现代物流业、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房地产业、教育、卫生、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九个行业, 依照深圳市统计局《关于高端服务业的行业界定标准》(暂行)的规定,高端服务业统计范围包括创新金融、现代物流、专门专业、网络信息、服务外包、创意设计、品牌会展、高端旅游等。由于“服务外包”暂无切实可行的统计方法,该部分数据暂缺。目前市统计局正在制定高端服务业统计办法,将来统计口径可能有变化,此历史数据也会相应调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