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利津县201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3)
十、人口、居民生活与社会保障 人口继续保持低速增长。年末全县总户数87227户,总人口298732人,其中非农业人口38867人。人口出生率9.02‰,人口死亡率8.15‰,人口自然增长率0.87‰。 城乡居民收入大幅提高。2010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9111元,增长13.47%。其中工资性收入17190元,增长15.7%;经营收入706元,下降9.7%;财产性收入722元,增长4.3%;转移性收入1732元,增长6.1%。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12330元,增长1.3%。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7965元,增长15.53%。其中,工资性纯收入1944元,增长17.4%;家庭经营纯收入5269元,增长14.4%;财产性纯收入450元,增长25.1%;转移性纯收入302元,增长10.3%。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4116元,增长12.9%。 劳动就业形势稳定。年末全县城镇单位在岗职工15398人,增长%。从业人员16069人,在岗职工工资总额42015.9万元,从业人员工资总额42930.4万元。增长%。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27097元,增长%。从业人员年平均工资27533元。增长%。企业最低职工工资调整为1100元/月。城镇登记失业率为1.67%。全年城镇新增就业3023人,其中失业再就业人员1623人。“4050”人员等困难群体就业433人。引导、帮助农村劳动力通过从事多种经营向非农产业转移,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12056人次。 社会保障制度进一步健全。2010年,全县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26555人,其中企业养老保险18500人,机关养老保险8055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19963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18563人。失业保险参保人数11366人。工伤保险参保人数18876人。生育保险参保人数5600人。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征缴收入14100万元,其中企业养老保险5900万元,机关养老保险8200万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征缴收入1700万元。失业保险基金征缴收入495万元。工伤保险基金征缴收入260万元。生育保险基金征缴收入50.5万元。农村养老保险参保人数25100人,征缴农村养老保险基金166.5万元。 社会福利事业和救助工作不断发展。年末共有乡镇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7处,床位815张。共有农村五保对象750人,集中供养744人,集中供养率99.2%。农村低保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1620元;城市低保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330元。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数1898人,发放城市低保资金586.8万元。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数10934人,发放农村低保资金1527万元。全年发放救灾资金615.4万元,医疗救助资金56.7万元,教育救助资金117.6万元,抚恤事业费677.3万元。提高了义务兵家庭和其他优抚对象优待金。农村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每人每年6257元(进藏兵按2倍发放),城镇义务兵优待金每人每年1000元。在乡三属、在乡残疾军人和复员军人年优待金每人每年2085元。带病回乡人员每人每年626元。全年福利彩票发行额达673万元。全县共有社会组织76个,社会团体62个,民办非企业单位14个。 注:1、本公报数字主要是年快报数或初步统计数,最终数据以统计年鉴为准。 2、公报中地区生产总值(GDP)、各产业增加值、农业总产值、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绝对数为现价,增长速度按可比价格计算。 3、人口数字为公安局年报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