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泉市平定县201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2)
财政:2010年,全县完成财政总收入7.54亿元,比上年增长21.28%。一般预算收入完成2.98亿元,比上年增长24.81%。其中:农林水事务支出0.97亿元,比上年增长35.52%;教育支出2.47亿元,比上年增长6.36%;医疗卫生支出0.65亿元,比上年下降3.5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1亿元,比上年增长8.99%;科学技术经费支出754万元,比上年减少2.2%。其中,税收收入2.38亿元,增长20.03%,非税收收入0.6亿元,增长48.41%。 金融:2010年,全县金融机构各项存款余额达97.96亿元,比上年增长13.89%;全县金融机构各项贷款余额达43.28亿元,增长50.26%。 保险:2010年,全县保费收入1.65亿元,比上年增加6.36%。其中,财产险保费收入0.42亿元,比上年增加15.05%;人身险保费收入1.23亿元,比上年增长3.4%。全年支付各类赔款及给付0.37亿元,比上年减少52.96%。其中,人身险给付支出0.16亿元,比上年减少38.13%;财产险赔款支出0.2亿元,比上年减少68.87%。 九、教育和科学技术 教育:年末全县共有各级各类学校153所,其中:中学26所,小学127所,教师进修学校1所;年末全县在校学生人数45908人,比上年末减少981人;全年各级各类学校招生数11624人,比上年增加39人;年末全县教师数3242人,比上年末减少83人;年末全县共有幼儿园76所,学龄儿童入学率、小学升初中升学率均达到100%。成人高等教育和多种形式的实用技术培训进一步深入。 科学技术:年末全县科技三项经费支出536万元,比上年减少8.53%。全年组织实施各类科技项目48项,比上年减少39项,其中:省级3项,市级13项,县级32项。年内完成星火项目18项,完成项目总投资4908万元,新增产值8670万元。 全县质检、气象、防震等社会事业均取得长足进展。 十、文化、卫生和体育 文化:年末全县共有艺术表演团体3个,演出场910次场,收入260万元;全县共有公共图书馆6个,总藏书量60万册;年末全县有线广播电视用户达6.3万户,广播综合覆盖人口32万人,广播综合人口覆盖率100%;有线电视综合覆盖人口24万人,电视人口综合覆盖率94%。全县广播电视传输网络干线总长1600公里。 卫生:年末全县共有卫生机构102个,比上年增长32.47%,其中:医院卫生院15个,与上年增加2个;全县共有病床床位711张,比上年增长8.88%,其中:县医院拥有367张,乡镇卫生院拥有235张;全县共有卫生人员1127人,比上年增长4.45%;其中:卫生技术人员1059人,比上年增长0.95%。全县县、乡、村三级医疗卫生机构达标率达到90%以上,县财政用于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等方面的支出分别比上年增减6.36%、-3.56%和8.99%。 体育:全年我县共举办各类运动会29次,参加运动会运动员人数4600人。全县体育达标人数达到55300万人。全县体育场馆面积累计达到340700平米,人均公共体育场馆面积1.22平米。 十一、人口、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人口:据2010年全国第六次人口普查初步统计,年末全县常住人口为33.52万人,比上年末增加0.01万人。全年全县出生人口3630人,人口出生率为10.83‰;死亡人口2346人,死亡率为7.00‰;自然增长率为3.83‰。人口性别比为107:100。 全县总户数(公安户籍户数)为12.91万户,比上年末增长2.06%;全县总人口(公安户籍人口)为31.71万人,比上年末增长0.35%。全年全县出生人口(户籍)6021人,出生率为18.99‰;死亡人口(户籍)3699人,死亡率为11.67‰;人口自然增长率7.32‰。 人民生活:全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4294元,比上年增长12.19%;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9072元,增长16.65%。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6137元,增长13.5%;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4151元,增长6.2%。城镇居民家庭恩格尔系数(即居民家庭食品消费支出占家庭消费支出的比重)32.30%,农村居民家庭恩格尔系数36.52%。县城城镇居民人均居住面积(建筑面积)达到32.18平方米,比上年增长7.27%。农村人均住房面积达到27.6平方米,比上年增长2.54%。全县农村每百户拥有洗衣机88台,每百户拥有电冰箱51台,每百户拥有摩托车46辆,每百户拥有彩色电视机135台,每百户拥有家用计算机28台,每百户拥有移动电话188部。 社会保障:年末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数为20002人;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人数为22900人;参加失业保险的人数为14120人;参加工伤保险的人数为23018人。 全年全县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人数27864人,比上年增加1968人,其中:农村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人数19570人,比上年增加2141人;全年发放最低生活保障金3198万元,比上年减少377万元,其中:农村发放1647万元,比上年减少123万元;本年全县共接受社会捐赠20万元,捐赠实物310件,受益人数1400人。 继续实施城乡特困居民住房安居工程,县城廉租房建设稳步推进,全年发放住房租赁补贴158.9万元,完成农村特困居民危房改造59户。全县低收入群体生活得到进一步保障,各项民生质量指标均有不同程度提高。 年末全县共有养老院敬老院13个,共收养老人193人。全县享受伤残怃恤人数231人;享受定期补助人数487人。 十二、环境保护 环境:全年全县环境空气质量Ⅱ级以上天数总计达到341天,城乡居民生活环境逐年改善。 年末全县工业废水排放量1901100吨,排放废水达标率为100%;全县工业废气排放总量2345441万立方米,工业废气排放达标率为70%;二氧化硫排放量5926吨,排放达标率为38.5%;烟尘排放量5032吨,排放达标率为42%;工业粉尘排放量4270吨,排放达标率32%;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43.4%。 县城集中供热面积260万平方米,集中供热率达70.34%;县城集中燃气用户达11659户,燃气普及率为74.66%。 注:1、本公报为初步统计数。 2、地区生产总值(GDP)和各产业增加值绝对数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计算,其余除特别注明外均按现行价格计算。 3、本年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与上年统计口径变化,增长幅度属于同口径对比。 4、本年废气、废水、烟尘、粉尘等污染物排放量,由于统计口径变化,增大了排放范围的统计,故与上年不可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