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海门市201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2)

2013-03-12 南通市海门市统计局

全市共有普通中学38所,在校生39987人;其中高中8所,在校生16050人;职业中学2所,在校生7736人;小学38所,在校生44411人;特殊教育学校1所,在校生121人;各级各类幼儿园41所,在园生18761人;初中毕业生升学率达98.5%。全市教职工数为8314人,其中专职教师7427人。

九、文化、卫生和体育

全市年末共有文化馆(站)共21个,公共图书馆1个、藏书48.91万册。举办各类文化展览会68次,组织文艺活动354次。有专业技术表演团体1个,演出170场次,观众达14.6万人次。全年开展各类群众性文化活动2000多场次,获得全省唯一的县级“文化工作先进集体”和全省首批“书香城市”称号。《江海潮》获省“五星工程”服务金奖。编制完成文化产业发展规划,引进超500万元文化产业项目18个,培育南通市级文化产业园区1个、文化产业基地3个,文化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超过3%。全年旅游收入达15.8亿元,接待国内外游客168.2万人次。全市有线电视用户累计达34.4万户,开通有线电视频道160套,新增光缆长度100公里,总长度达1589公里。广播和电视人口覆盖率均达100%。全年出版《海门日报》303期,《海门日报》期发行量达2.4万份。

全市共有卫生机构419个,其中医院、卫生院32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3个,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妇幼保健站、专科疾病防治所各1个。共有卫生技术人员3495人,其中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1607人,注册护士1104人,药师、技师、检验和其他人员784人。全市拥有医疗标准床位3383张。全年总诊疗病人204.01万人次。当年统筹农村大病基金23077.81万元,参保人数达67.88万人,参保率99.9%,覆盖全市所有行政村。全年农村大病补偿金额达22706.87万元,得保人次达204.16万人次。人均预期寿命达80.70岁。卫生服务体系健全率为100%。

年末共有体育场地数100个,其中系统内3个;全市有等级运动员125人,其中二级14人,三级111人;共有等级裁判21人,其中一级以上2人,二级4人,三级15人。全年举办大型全民健身演示会11场次,参加各类健身活动超12万人。

十、城市建设和环境保护

全年城市维护建设资金支出11.5亿元。城市建成区面积21.64平方公里。城市化水平达53.04%。年内新增城市道路面积22.82万平方米,人均拥有道路面积达16.01平方米。城区全年投入公交运营车54辆,运营线路网总长度达148公里,客运总量达753万人次;年内新增建成区绿化面积达18公顷,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40.94%;市区园林绿地面积为918公顷,当年新增50公顷;路灯盏数为2.52万盏,当年新安装路灯1024盏。城区污水日处理能力保持在8万立方米,年污水处理总量达1808万立方米;年内新增供水管道60.96公里,新增用户5122户,全年供水总量达2260.16万立方米,售水量为1970.7万立方米;新增液化气供气管道65.2公里,液化气用气人口达25.77万人,用气普及率达100%。

市区环境质量保持稳定,环境空气主要污染物年平均值二氧化硫为0.022毫克/立方米,二氧化氮为0.019毫克/立方米,可吸入颗粒物为0.079毫克/立方米,符合国家空气质量二级标准;全年空气污染指数达到良好以上的天数为341天,占全年天数的93.17%。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为54.1分贝,交通干线噪声平均值为67.4分贝。

十一、人口、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年末全市户籍人口99.97万人,比上年末减少245人,全年出生人口6448人,人口出生率为6.5‰;死亡人口9099人,人口死亡率为9.1‰;人口自然增长率为-2.6‰。

据抽样调查资料显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9631元,比上年增长12.5%。人均消费支出18996元,比上年增长14.7%,其中娱乐、教育、文化消费支出3485元,增长15.9%;医疗保健支出730元,增长15.2%;交通与通信支出3174元,增长16.0%。城镇每百户居民家庭拥有电脑117台,空调223台,家用汽车35辆,移动电话223部。全市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15162元,比上年增长12.7%;人均生活消费支出10917元,比上年增长12.7%。农村居民每百户家庭拥有电视机165台,电冰箱92台,摩托车45辆,电话(含手机)250部。城镇居民人均住房建筑面积40.6平方米,农村居民人均住房面积59.14平方米。

年末全市非私营法人单位在岗职工人数6.41万人,其中:国有单位2.13万人,比上年增长0.9%;城镇集体单位0.27万人,比上年减少3.6%;其它单位4.01万人,与上年持平。全市非私营法人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48578元,比上年增长14.7%。

全年城镇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3114人,年末城镇登记失业率为2.86%。城镇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13.08万人,参保率为96.6%;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0.72亿元,比上年增长43.1%;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参保17.10万人,参保率为98.9%,医疗保险收入3.57亿元,比上年增长32.0%;城镇失业保险参保11.08万人,参保率为98.0%。参加农村养老保险46.94万人,参保率为99.0%。全年农保费征缴3.05亿元,有17.9万人领取农村养老保险金,全年发放养老金1.83亿元。

年末全市拥有社会福利院24个,共有床位6266张,收养3135人;全市享受城乡最低生活保障人数为21599人,其中城镇1805人,农村19794人;农村临时救济人次数为8500人,农村社会救济供资金额达3720万元。

注:公报数据为快报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