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市安仁县201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3)
社会保障进一步加强。参加城镇职工医保人数23356人,征缴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金2108万元;参加城镇居民医保参保47155人,征缴城镇居民医保基金1260万元;参加生育保险人数17808人,征缴生育保险基金95万元;参加企业养老保险人数16388人,征缴企业养老保险金1811万元;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9713人,征缴机关养老保险金8451万元;参加失业保险人数6701人,征缴失业保险基金151万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保人数372148人,参合率98.03%。城市低保对象7707人,月人均补助222元,发放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费1980万元。农村低保对象月人均补助98元,低保覆盖率4.6%,发放救灾救济款580万元。社会稳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被省评为“平安县”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先进县。连续七年被评为市先进,四年被评为省先进。 注: 1、本公报为初步统计数字。 2、全县生产总值、各行业增加值绝对数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计算。 3、常住人口是指户口登记地在本地且在本地居住半年以上的人口和居住在本地、户口不在本地但已经离开户口登记地半年以上的人口以及居住在本地、户口待定的人口。计算公式为:常住人口=户籍人口-户口在本地但已经离开户口登记地半年以上人口+居住在本地、户口不在本地但已经离开户口登记地半年以上人口+居住在本地、户口待定人口。本公报所使用的2012年常住人口数为人口抽样调查结果和省统计局评估认定的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