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市南浔区201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2)
七、财政和金融 全区财政一般预算收入24.02亿元,比上年增长18.0%,其中地方财政收入12.02亿元,比上年增长20.1%,占财政总收入的比重达50%。主体税种增值税、企业所得税、营业税分别比上年增长13.1%、24.7%和8.5%。民生投入力度加大,全区财政支出11.12亿元,比上年增长15.5%,教育、文化、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农林水事务等民生领域共支出6.81亿元,增长17%,占财政支出的比重为61.3%,比上年提高0.8个百分点。科技投入不断增加,全区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支出中,科技支出2354万元,比上年增长17%。 金融机构年末本外币存款余额262.73亿元、贷款余额214亿元,分别比上年增长20.3%和27.2%;全年新增贷款45.79亿元,比上年增加13.87亿元;年末城乡居民本外币储蓄存款余额为173亿元,新增29.21亿元;金融机构年末不良贷款余额为0.79亿元,比年初减0.15亿元,不良贷款率为0.37%,比年初下降0.01个百分点。 八、教育和科学技术 全区现有市属普通高中4所,区属初中22所,小学25所,幼儿园25所,成人文化技术学校9所(含中等职业学校2所)。全区共有初中专任教师1022人,小学专任教师1323人。其中省特级教师2名、中学高级教师179名、中学一级教师(小学高级教师)1229名。全区初中、小学在校学生人数分别为12367人和30031人,小学、初中入学率和巩固率均达到100%,初中升高中段比例达到98.80%。南浔区成为第三批省级教育强区,所辖9个镇均为省级教育强镇,义务教育普及程度各项指标均达到或超过省平均水平以上。2011年完成南浔中心幼儿园加固改造等21个教育建设项目,2011年浙江省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占比居全市第三。 全区专利申请量1683件,比上年增长19.4%;专利授权量1557件,增长58.9%,其中发明专利47件,比上年增长34.3%。年末已拥有省级高新技术企业研究开发中心24家,比上年增加4家,拥有国家重点扶持高新技术企业37家。全年获市级以上科技进步奖5项,至年末拥有浙江名牌产品44只,比上年增加1只;拥有浙江省着名商标46件,比上年增加3件。 九、文化、体育和卫生 全区年末拥有影剧院2个,全年演出2500场;组织文艺活动315次,送电影下乡2644场次;乡镇文化站9个;文物保护单位62个,其中国家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2个,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9个。南浔图书馆正式对外开放,拥有66880册图书,并将逐年扩大藏书量。区文化艺术中心于2011年2月开始试运行,承办大型会议及各类演出15场。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辑里湖丝制作技艺被列入第三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至此,我区已有3项国家级非遗项目。 全民健身活动蓬勃开展,成功举办社区广场趣味运动会、广场舞、健步走等几十种全民健身活动。全区累计举办群众体育活动百余场,参与群众数十万人次;社区体育基础设施实现全覆盖。农村体育设施建设取得新进展,2011年共新建篮球场91个,安装健身路径34条,乒乓球桌5副,门球场4个 至年末全区拥有医疗卫生机构209个,医疗床位981张,卫生技术人员2133人,其中执业医生556人,社区责任医生525人,注册护士593人;每千人拥有医生2.5名,医院床位2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保人员人均筹资水平达到380元,比上年提高140元;参保人数35.40万人,参保率达98.5%。计划生育率达到98.4%。农村自来水人口受益率和卫生厕所普及率分别达到100%、98.4%。 十、城市建设与环境保护 城乡规划体系不断健全,“古镇保护、老城提升、工业西移、新区南建”战略扎实推进,中心城区建成区面积达到14.5平方公里。金象湖公园、文兴公园和年丰公园建成开放,江蒋漾公园和垂虹公园启动建设,中心城区绿化覆盖率达到25.5%。城市新区初具形象,行政中心投入使用,青少年活动中心、全民健身中心、南浔中心小学等一批重大民生项目动工建设,嘉业南路、朝阳路、向阳路等路桥工程基本建成。老城区改造加快推进,实施泰安路、嘉业路、南林路、人瑞路和嘉业河“四路一河”有机更新,改造旧小区36个,整治背街小巷32条,城区污水处理率达到85%,管道燃气普及率达到40%。城市管理水平逐步提升,成功创建省级文明城区,南浔镇通过国家卫生镇复评。中心镇、特色镇发展步伐加快,南浔、练市、双林、菱湖等镇进入省市中心镇培育行列。“中国魅力水乡”建设有序推进,成功创建新农村实验示范镇3个、美丽乡村35个、“中国魅力水乡”示范村12个。 生态文明建设取得积极成效,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放量在2010年污染源普查动态更新数据的基础上分别削减3.0%、5.0%、1.5%和0.2%。污水处理厂实现建制镇全覆盖,南浔、练市、双林实现城乡供水一体化;城乡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5%;河道清淤扎实推进,长效保洁初显成效。南浔镇创建为国家级生态镇,8个镇创建为省级生态镇,我区荣获省级森林城市称号,南浔镇、旧馆镇创建为省级森林城镇。 十一、人口、就业与人民生活 2011年末全区总户数为14.42万户,户籍人口为49.10万人,比上年末增加477人,其中农业人口36.69万人。全区人口出生率7.44‰,死亡率8.63‰,自然增长率-1.18‰。 就业扶持政策全面落实,职工最低工资标准提高至1160元,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1%以内。全年开发社区岗位701个,新增就业人数10165人,帮助失业人员再就业3715人,其中就业困难人员1036人。全年开展失业人员、被征地农民和农村转移劳动力就业培训7336人,向社会公开发布用工信息5200余条。 全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29591元,增长15.7%,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10.4%;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为15471元,增长15.8%,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10.5%。全年城乡居民家庭人均生活消费支出分别为19920元和10913元,分别增长22.9%和11.6%;年末人均住房面积分别为34.86平方米和62平方米。城乡居民年末人均本外币储蓄存款余额达35232元,比上年增加5921元,增长20.2%。 全区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新增参保人数11288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增参保率达到97%,失业保险新增参保人数6336人。至年末,工伤保险累计完成参保人数12.15万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续保率达100%,全区有20.26万城乡居民纳入城乡居保体系,我区被列为“国家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区”。 建立覆盖全区的基层救助机构,至年末共有各种福利机构10个,床位1534张,社会救助对象总人数达12850人,发放各项救助资金达1200万元。农村“五保”和城镇“三无”对象集中供养率均达到100%,共有城乡低保对象3625户、6699人,其中城镇低保对象789户、1317人,农村低保对象2836户、5382人,全年共发放低保保障金2354.62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