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201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3)

2013-06-08 绍兴市统计局

全市有文化馆(站)125个,公共图书馆6个。公共图书馆总藏量293万册,比上年增长9.7%。公共发行报纸8种,年发行量13.9万份;出版期刊2种,年发行量3万册。

全省文化发展指数测评绍兴列第2位,其中区域文化创新力列全省第一。环迪荡湖文化创意产业园、嵊州文化创意产业园等成功入选省文化产业“122工程”。

年末有卫生机构2635个(含村卫生室1077个),其中医院40个,卫生院、分院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963个。卫生机构床位数18796张,其中医院14522张。医生数10638人,注册护士数9504人。每万人拥有医疗床位数42.64张,每万人拥有医生数24.13人,比上年分别增长11.4%和5.2%。

“一卡通”实现市县联网,覆盖28家县级及以上医院、927家基层医疗机构。市中医院、市六院及市七院晋级三甲,县(市)级人民医院实现三乙全覆盖。全市卫生站(室)紧密型一体化管理率89.51%。全市96家预防接种门诊通过省卫生厅验收。完成初三学生麻风疫苗强化免疫或脊灰疫苗集中式查漏补种,开展血吸虫病防治和布鲁氏菌病防控。全市甲乙类传染病报告发病率较上年下降6.6%,死亡数下降25.0%。

我市运动健儿当年取得亚洲冠军2个、全国冠军6个。共举办全国性竞赛3项次。共有6个乡镇通过省级体育强镇检查验收。全年发行体育彩票4.71亿元,增长17.1%。

十一、人口、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年末全市常住人口494.30万人,比上年增加0.9万人。

年末全市户籍人口440.83万人,其中男性221万人,女性219.83万人,分别占总人口的50.1%和49.9%;全年出生人数35215人,人口出生率8.0‰;死亡人数31837人,死亡率7.23‰;自然增长人口3378人,自然增长率0.77‰。

全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6911元,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17706元,分别比上年增长10.9%和11.6%。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22204元,比上年增长9.1%;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11107元,增长10.3%。城镇居民家庭恩格尔系数35.2%,比上年提高0.2个百分点;农村居民家庭恩格尔系数37.7%,比上年下降2.1个百分点。

年末全市城镇居民人均住房建筑面积35.30平方米,比上年提高0.20平方米。93.4%的居民住上了有卧室、餐厅、厨卫齐全的公寓式住宅。有空调、暖气等取暖设备的住户比重为96.8%。卫浴齐备的住户比重为97.0%。使用罐装液化石油气或管道天然气的用户达到99.3%。农村居民人均住房面积64.84平方米,比上年提高3.15平方米,其中楼房面积60.81平方米,比上年提高1.42平方米。

全市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总参保人数314.33万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总参保人数448万人。工伤、失业、生育保险总参保人数分别达到171.96万人、99.70万人和113.09万人,分别比上年增长8.9%、10.8%和12.8%。年末全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人数288.3万人,参合率98.65%。新农合筹资标准每人每年534元,比上年增加104元。第四轮参合农民健康体检已完成145.61万人次,其中60岁以上老人体检48.91万人,体检率达到79.46%。

年末全市有城乡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93个,新增社会福利床位3829张。2408名五保供养对象供养标准提升至10200元/年,比上年平均增长15.6%,集中供养率100%。在全省率先出台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成为省唯一试点城市。城乡低保标准位居全省第3,城镇低保标准平均达到468元,增长5.8%;农村低保标准平均达到354元,增长3.8%;全市发放低保金22249.70万元,比上年增加4195.37万元。积极开展慈善救助工作,全年支出善款9177.63万元,救助困难群众125522人次。全年福利彩票销量7.65亿元,比上年增长16.1%,福彩公益金投入4672.55万元,建设民生保障项目381个,资助困难群众52260人次。

十二、资源、环境保护和社会安全

全市实现造林更新面积5.9万亩。其中平原绿化造林3.8万亩,重点防护林1.12万亩。新增林地流转面积1.8万亩,累计流转总面积达到50.6万亩。森林覆盖率54.03%。新增省级专业合作社2家。共有省级林业园区创建点76个,其中综合区4个,主导产业示范区18个,特色精品园54个,有25个省级园区通过验收。市级以上森林公园25家,其中国家级4家,省级10家。各类自然保护(小)区46处,其中省级14处、市级26处、县级6处。

全年平均气温16.9℃,有4个台风影响我市,其中11号“海葵”正面侵袭。

全年万元生产总值能耗下降6.3%。其中,规模以上工业能源消费总量1026万吨标准煤,同比增长0.7%。原煤消费量下降7.9%,电力消费量增长4.0%。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能耗下降9.4%。

全年化学需氧量(COD)削减3.62%,其中工业生活削减3.51%,农业削减4.40%;氨氮(NH3-N)削减3.70%,其中工业生活削减3.92%,农业削减3.05%;二氧化硫(SO2)削减4.73%;氮氧化物(NOX)削减4.87%。四项指标均完成省政府下达的年度污染减排目标。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监测体系建设考核结果78.05分,比上年提高0.22分。

全年共发生各类事故1787起,同比下降4.59%;死亡557人,下降5.43%;受伤1590人,下降4.79%;直接经济损失2085.2万元,下降9.67%。无3人及以上的较大事故发生。安全生产各类事故起数、事故死亡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三项指标实现“零增长”。刑事案件立案数40365起,同比下降5.73%,其中命案、五类案件和侵财案件分别下降17.65%、6.25%和9.59%。破获各类刑事案件19575起,移送起诉12043名,同比上升41.52%。

说明:

(1)本公报所列各项数据为年度初步统计数据。

(2)全市生产总值和各产业增加值绝对数按现行价格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格计算。

(3)表3中工业产品产量的统计范围为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法人工业企业。

(4)居民家庭恩格尔系数:指居民家庭食品消费支出占生活消费总支出的比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