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沙县201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2)
全年接待旅游总人数109.15万人次,增长16.3%;旅游总收入10.90亿元,增长17.4%。主要景区接待人数10.61万人次,增长31.7%;主要星级宾馆接待人数13.75万人,增长58.1% 八、金融、证券和保险 年末全县金融机构本外币各项存款余额120.32亿元,比上年末增长22.2%;金融机构本外币各项贷款余额153.42亿元,增长20.0%。 全年股票、基金、权证交易量131.78亿元。全县保费收入1.38亿元(不含太平洋、中华、新华保险等),同比增长10.3%;全县保险赔款给付金额0.36亿元,增长14.1%。 九、教育和科学技术 中等职业教育招生1793人,在校生5023人,毕业生1786人。成人高等教育招生141人,在校生601人。全县普通高中招生1459人,在校生4090人,毕业生1158人。全县初中招生2798人,在校生8172人,毕业生3124人。普通小学招生3675人,在校生19711人,毕业生2903人。幼儿园在园幼儿10546人。 初中毕业生普高升学率96.27%。初中阶段适龄人口入学率97.46%。小学学龄人口入学率100%。幼儿园入园率97.82%。全县高考文史、理工类报名人数1296人。 全县列入国家级、省级科技计划项目各3个。新认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1家,至2012年未共有14家。全县专利申请165件,专利授权130项,分别比上年增长7.7%和56.98%。5家企业被认定为省级创新型试点企业。 全县共有“中国名牌产品”2个;当年新增“省名牌产品”5个,共有“省名牌产品”31个;新增“中国驰名商标”1个,累计达1个;新增“省着名商标”3个,累计达24个;新增参与制修订国家标准1项,累计达10项;新增参与制修订行业标准8项,累计达14项;新增参与制修订地方标准4项,累计达11项。 十、文化、卫生和体育 年末全县文化系统共有文化馆1个,博物馆1个,文物保护管理机构1个、公共图书馆1个。新建36个农家书屋,实现行政村农家书屋建设全覆盖。有省级文化产业示范基地1个。在第五届海峡两岸(厦门)文化产业博览交易会上,参展作品获得了一个铜奖。 年末全县有广播电视台1座,数字影院1座。城乡有线电视网入户数已达4.11万户,全年完成47个20户以上自然村小片网提升改造和79个20户以下自然村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为农村放映2082场公益电影。广播人口综合覆盖率99%,电视人口综合覆盖率99%。 年末共有各类卫生机构242个,其中医院2个,乡镇卫生院10个、分院2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个,厂矿医疗卫生单位11个;民营及个体医疗机构33个,疾病预防控制中心1个,妇幼保健院(所、站)1个,卫生监督所1个,卫生消毒站1个,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中心1个。全县公立医疗卫生单位共有专业卫生技术人员952人,其中:医师、医士338人,护师、护士394人。全县共有卫生机构床位总数1035床,其中:县直医疗卫生单位510床,乡镇卫生院415床,厂矿70床,个体40床。全县村级卫生医疗所171个,社区卫生服务站6个,村级医生244人。全县甲乙类传染病发病率333.71人/10万人。 全县新建了60个农民体育健身工程点和1条登山健身步道,实现行政村农民体育健身工程全覆盖。 全县参加国际性群体比赛61人次;参加全国性群体比赛24人次;参加全省性群体比赛41人次,获10金5银9铜;参加全市性群体比赛60人次,获6金4银3铜。沙县籍运动员参加亚洲击剑锦标赛1人次,取得1铜。 十一、人口、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年末全县常住人口22.7万人。全年出生人口3159人,出生率12.36‰;死亡人口2347人,死亡率9.18‰;自然增长率3.18‰。城镇化水平为57.8%。 全县农民人均纯收入10379元,增长13.9%;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3136元,增长14.1%。 年末参加城镇基本养老保险人数51626人,比上年增加3485人。其中,参保职工40370人,参保的离退休人员11256人,全部实现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全县参加城镇基本医疗保险人数51506人,其中,参保职工34424人,参保的城镇居民17082人;农民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186077人,参合率达99.95%。全县参加失业保险人数23120人,增加1190人,享受失业金人员达6948人(次),发放失业金约570.4万元。落实社保补贴,今年来共为465位就业困难人员发放社保补贴资金34.64万元。同时,在“两节”期间积极开展“送温暖”活动,全县共慰问特困下岗失业人员和困难农民工983人,发放慰问金、物品21.6万元。全县纳入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居民1668人,增15人;纳入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居民4623人,减少50人,其中“五保”供养对象467人。年末各类收养性社会福利单位床位780张。全县建立各种社区服务设施338个,其中社区服务中心(站)13个。全年销售社会福利彩票1833.33万元,筹集社会福利资金141.02万元。 十二、资源、环境和安全生产 全年完成植树造林总面积40538亩,占市定任务的103.94%。其中,完成人工造林9290亩,人工更新和人工促进天然更新3899亩,非规划林地造林7060亩。全县森林覆盖率75.5%。商品材产量189004立方米,下降1.29%。 全县共有1个国家级生态乡镇;11个省级生态乡镇,14个省级生态村。省级以上自然保护区1个,自然保护区面积340公顷,占全县土地面积的0.18%。 全县污水处理率88.54%,比上年提高0.14个百分点;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100%。沙县境内茂溪、富口溪、洛溪、马铺溪、南阳溪、车溪等6条主要水系,水质基本符合地表水Ⅲ类水质要求;沙溪12个省控断面达标率为95.8%,与上年基本持平,主要超标断面出现在“沙12”水汾桥断面为石油类超标。县区空气质量达到二级和优于二级的天数(API≤100)占99.8%,比上年略好;县道路交通噪声平均等效声级为66分贝,城区环境噪声55.5分贝,与上年基本持平。 全县二氧化硫、化学需氧量年排放量分别为1.01252万吨和0.944967万吨,比上年削减5.51%和5.63%。完成减排项目21个,其中关停14家生产工艺陈旧、能耗物耗大、污染严重并在限期内无法达到环保要求的企业;有125家企业办理排污申报登记。 全县共发生森林火灾1起,其中较大火灾1起;过火面积3公顷,受害面积1.8公顷,森林火灾发生率、过火率和受害率分别为0.7次/十万公顷、0.02‰和0.012‰。 全县共发生安全生产事故47起,死亡15人,分别比上年下降4.1%和11.8%;经济损失76.66万元,下降40%。亿元地区生产总值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为0.10人,下降0.01%。全年共发生道路交通事故43起,造成14人死亡、38人受伤,直接财产损失3.12万元;道路交通万车死亡人数为2.4人,下降1.4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