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201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5)

2014-09-29 枣庄市统计局
十二、环境和安全生产
 
水环境质量稳步改善。全市7条主要河流稳定达到南水北调调水水质标准,淮河流域“十二五”规划项目完成率达到70%。先后对142家工业企业点源实施限期治理,污水处理能力提升到56万吨/日,所有城市污水处理厂全部达到一级A排放标准,污泥日处理能力达到2000吨,再生水利用规模达到28万吨/日,建成截污导流工程7个,年拦蓄回用中水3182.9万吨。
 
空气环境质量趋稳向好。一些主要污染物如PM2.5、SO2、NO2浓度高于全省平均,全年改善幅度位居全省前列,蓝天白云天数达到144天,位居全省第八。先后对34家企业下达了限期治理脱硝任务,滕州新源热电有限公司等12家企业的21条生产线建成烟气脱硝设施并投入运行;华电十里泉发电厂等9家企业的18条生产线烟气脱硝工程正在建设。全市45家企业的露天物料堆场建设了14万平方米防风抑尘网(墙)或围挡。全市建成11家机动车环保检验机构,年检测机动车22.3万辆,合格20.1万辆,合格率90.9%。
 
生态枣庄建设稳步推进。滕州市柴胡店镇等12个乡镇被命名为国家级生态镇,全市82%以上(38个)的乡镇建成了省级以上国家级生态镇。滕州市经济开发区生态工业园创建试点稳步扎实推进。山东省滕州瑞达化工有限公司等11家企业通过了省清洁生产绩效考核。市中区逸夫小学等4所学校被评为省级绿色学校,市中区十电社区、滕州滨江花苑社区被评为省级绿色社区,滕州微山湖红荷湿地获首批全国环境教育基地称号。
 
全社会用电量增加。全社会用电量128.42亿千瓦时,增加8.01亿千瓦时,增长6.65%。
 
安全生产持续向好。共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555起,下降10.19%;死亡130人,下降3.7%。
 
社会治安形势稳定。刑事案件立案件数11364件,破获各类刑事案件27146起,受理社会治安案件32327起。
 
十三、人口、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人口保持低速平稳增长。年末全市公安户籍总人口396.0万人,其中,男性206.5万人,女性189.5万人。年末常住人口380.1万人。出生人口44903人,出生性别比115.9。出生率11.35‰,死亡率5.63‰,自然增长率5.72‰。
 
居民收入稳步增加。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5238元,增长9.9%;人均消费性支出16201元,增长8.6%,城市居民恩格尔系数(食品支出占消费性支出的比重)32.8%。农民人均纯收入10878元,增长13.2%;人均生活消费支出6787元,增长20.3%,农村居民恩格尔系数34.0%。
 
表5:每百户城乡居民主要耐用消费品拥有量
 
名称
 
城市
 
农村
 
彩电
 
126
 
99
 
摩托车
 
30
 
64
 
家用电脑
 
93
 
42
 
洗衣机
 
115
 
89
 
照相机
 
65
 
7
 
电冰箱
 
99
 
75
 
家用汽车
 
27
 
10
 
空调器
 
137
 
44
 
淋浴热水器
 
100
 
80
 
移动电话
 
248
 
206
 
社会保障体系日趋完善。城镇基本医疗保险覆盖率97%,参加失业保险职工人数36.5万,领取失业保险金人数10004人;参加养老保险职工人数577068人,参加养老保险的离退休人员118735人;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职工人数56.43万人,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离退休人员12.5万人;提供公益性岗位1823人,灵活就业人员8474人。民办非企业单位人员3157人;各类福利院床位数21511张;福利院收养人数18675人;城镇各种社区服务设施和服务中心2616个;得到最低生活保障救济人数178635人;接受社会捐赠2880.3万元;筹集社会福利资金4864万元。
 
注:1、GDP为初步核算数,部分数据为快报数。
 
2、GDP、各产业增加值绝对数按现行价格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格计算。
 
3、规模以上工业为全部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法人企业。
 
4、规模以上固定资产投资指计划总投资500万元以上项目在当年实际完成的固定资产投资额。
 
5、限额以上批发企业为年销售额在2000万元及以上的企业;限额以上零售企业为年销售额在500万元及以上的企业;限额以上住宿业为星级宾馆、饭店;限额以上餐饮业为年销售额200万元及以上的企业。
 
6、粮食种植面积及产量来源于国家统计局枣庄调查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