忻州市201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2)

2014-09-21 忻州市统计局
 
六、国内贸易
 
全年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46.0亿元,增长14.2%。按经营地统计,城镇消费品零售额196.8亿元,增长14.7%;乡村消费品零售额49.2亿元,增长12.2%。按消费形态统计,商品零售额211.5亿元,增长12.9%;餐饮收入额34.5亿元,增长23%。
 
七、对外经济
 
全年全市海关进出口总额19751万美元,下降9.4%。其中,进口额372万美元,增长4.1倍;出口额19379万美元,下降10.8%。
 
全年出口镁及其制品242吨,增长1.5倍;出口钢材7.7万吨,下降2.6%;出口机电产品15731万美元,下降3.6%;出口高新技术产品25万美元,下降48.4%。
 
全年进口机电产品151万美元,增长1.1倍。
 
全年全市新设立外商直接投资企业1家;按全口径统计实际使用外商直接投资金额494.2万美元。
 
八、交通、邮电和旅游
 
年末全市公路线路里程17318公里,其中高速公路730公里。
 
年末全市民用汽车保有量23.0万辆(包括三轮汽车和低速货车0.4万辆),比上年末增长13.5%,其中私人汽车19.2万辆,增长17.8%。本年新注册汽车3.4万辆,下降2.8%。年末轿车保有量11.6万辆,增长20.6%,其中私人轿车10.6万辆,增长21.8%。
 
全年全市完成邮电业务总量20.6亿元,增长2.0%。其中,邮政业务总量2.3亿元,增长9.5%;电信业务总量18.3亿元,增长1.1%。年末移动电话用户268.5万户,其中,3G移动电话用户61.9万户。全市宽带接入用户34万户,增长1.2%。
 
全年全市接待海外旅游者23.1万人次,接待国内旅游者1951.6万人次,分别增长10.9%和28.5%;旅游外汇收入8447.7万美元,国内旅游收入202.6亿元,旅游总收入207.7亿元,分别增长13.0%、28.3%和27.7%。
 
九、金融
 
年末全市金融机构本外币各项存款余额1464.90亿元,比年初增加153.81亿元,比年初增长11.73%。各项贷款余额583.08亿元,比年初增加103.26亿元,增长21.52%。
 
年末全市农村金融合作机构(农村信用社、农村合作银行、农村商业银行)人民币贷款余额251.45亿元,比年初增加40.08亿元,增长18.96%;人民币存款余额454.01亿元,比年初增加65.18亿元,比年初增长16.76%。
 
全年全市保费收入23.47亿元,增长13.1%。其中,寿险保费收入13.56亿元,增长17.3%;财产保费收入9.91亿元,增长7.83%。全年支付各类赔款及给付10.85亿元,增长49.8%。
 
十、教育和科学技术
 
年末全市普通高等学校2所,高中阶段毛入学率90%。
 
全年全市专利申请量与授权量分别为982件和390件,分别增长32.9%和59.2%;其中发明专利申请量为263件,增长38.4%,发明授权量为23件,下降36.1%。全年共签订各类技术合同15项,技术合同成交总额5510万元,增长125%。全年新登记科技成果2项。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1家。省级企业技术中心14家。按照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办法,年末累计高新技术企业13家。
 
年末全市共有市、县产品质量监督检验和计量检定技术机构14个,监督抽查了354家企业12类18种935批次的产品和商品。全年完成强制检定计量器具4.29万台件。
 
全市有气象台站16个。全市气象系统开展人工影响天气业务的单位16个,防雹、增雨累计受益面积2.5万平方公里,增雨量1.2亿立方米。全市有卫星云图接收站16个。
 
全市有专业综合地震台站2个。全年M3.0-M3.9级地震2次,最大震级M3.0级。
 
十一、文化、卫生和体育
 
年末全市共有群众艺术馆1个,文化馆14个,博物馆12个。全市共有艺术表演团体15个。全市有公共图书馆14个。全市报纸出版1种(不含高校校报),杂志出版1种,图书出版1种。
 
年末全市共有卫生机构(含诊所、村卫生室)5127个,床位12187张。妇幼保健院(所、站)15个。全市卫生机构共有卫生技术人员13432人。全市14个农业县(市、区)全部开展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有210万农民参加了合作医疗。
 
全年我市运动员在国内外重大比赛中获金、银、铜牌分别为1枚、1枚和3枚(包括非奥运项目比赛),在省运会获金牌19枚,银牌13枚,铜牌24枚。全市销售中国体育彩票6300万元,比上年增长74%。
 
十二、人口、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据2013年人口抽样调查,年末全市常住人口为311.44万人,比上年末增加1.51万人。全年全市出生人口3.56万人,人口出生率为11.45‰;死亡人口2.05万人,死亡率为6.59‰;自然增长率为4.85‰。出生人口性别比为106.80。
 
全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324元,增长9.9%;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10454元,增长3.4%。全年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5426元,增长13.6%;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4724元,增长10.1%。城镇占调查总户数20%的低收入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11656元,增长20.9%;农村占人口20%的低收入者收入2096元,增长14.3%。城镇居民家庭恩格尔系数(即居民家庭食品消费支出占家庭消费支出的比重)30.8%,农村居民家庭恩格尔系数36.4%。
 
年末参加城镇基本养老保险38.79万人,增加1.26万人;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152.65万人,增加3.83万人;参加城镇基本医疗保险65.97万人,增加1.17万人;参加失业保险20.78万人,增加0.91万人;参加工伤保险21.4万人,增加0.71万人;参加生育保险24.54万人,比上年增加1.22万人。
 
全年全市共有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对象10.34万人、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21.75万人,2.8万人纳入农村五保供养,全年共发放最低保障资金6.3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