忻州市201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3)
年末全市共有各类提供住宿的社会服务机构121个,养老服务机构97个,各类福利院床位数312张,收养193人。城镇各种社区服务设施10个,其中综合性社区服务中心2个。全年销售福利彩票1.6亿元,筹集社会福利资金0.15亿元,接收社会捐赠款0.05亿元。
十三、资源、环境和安全生产
全市水资源总量18.7亿立方米,增长11.3%。平均降水量541.7毫米,与去年相比基本持平。全年总用水量6.36亿立方米,下降3.6%。
按《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评价,2013年忻州市区环境空气优良天数为287天;按《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评价,其余14个县(市、区)(含五台山风景区)建成区环境空气优良天数范围在359-365天之间。
黄河、海河流域忻州段共监测14断面,达到Ⅲ类以上水质标准的断面占68.3%,达到Ⅳ类水质标准的断面占14.4%,达到Ⅴ类水质标准的断面占17.3%,没有超过Ⅴ类水质标准的断面。
全年共发生各类安全事故350起,上升18.24%;死亡75人,下降53.12%。全年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全年全市煤炭百万吨死亡率0.016。
公报注释:
1.本公报部分数据为初步统计数据。
2.地区生产总值、各产业增加值绝对数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不变价格计算。
3.除注明外,所有增长或下降速度均为同上年相比较。
4.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的原因,存在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
5.邮电业务总量(包括邮政业务总量和电信业务总量)按2010年不变价计算。
6.节能降耗指标将单独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