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市201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3)
全年未发生一起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无重大传染病暴发流行。全市卫生机构共3561个,其中医院47个,卫生院172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20个,诊所、卫生所、医务室371个,采供血机构2个,妇幼保健院6个,疾病预防控制中心7个,卫生监督机构7个,医学在职培训机构3个,其他卫生机构144个(含计生服务机构),村卫生室2782个。全市医疗卫生人员共17693人,其中,卫生技术人员11141人,有执业医师3738人,执业助理医师919人,注册护士3590人。全市医疗机构实有床位12080张、编制床位10416张。其中,医院实有床位7476张、编制床位6743张;卫生院实有床位3945张,编制床位3340张;妇幼保健院实有床位242张,编制床位234张。全市医疗机构总诊疗人(次)1237万人(次),医疗机构入院人数53.6万人。全市万元以上设备台数5796台,总价值6.2亿元。全年免费婚检4.6万人,孕产妇死亡率十万分之十六点九,婴儿死亡率为千分之四点六。全市359.6万农民参加了新农合,参合率为99.2%;共筹集基金12.4亿元,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补偿比例为77.0%,新农合政策范围内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为12万元。
十一、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
全年关停不符合环保产业政策企业3户,批准27个项目环评手续,完成20个建设项目环保验收,大中型建设项目环评率为100%。联网监控企业22户,新增3户射线装置使用单位核发《辐射安全许可证》,办理21家单位的许可延续,全市放射源和射线装置使用单位《辐射安全许可证》办理率达100%。
全市城区升级改造大气自动监测站5个,对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进行24小时连续监测。全年广安城区空气质量监测天数365天,336天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达标率92.1%。对3个点位开展降水监测,酸雨频率32.0%。在主要流域嘉陵江、渠江、大洪湖、御临河广安境内和重点小流域清溪河设置了出入境断面、控制断面共9个,对水质开展月报监测,在主要流域建设有6个水质自动监测站、1个饮用水源水质预警自动站,24小时对嘉陵江、渠江、大洪湖、御临河水质进行预警监测监控,全年主要流域嘉陵江、渠江广安段水质均达到Ⅲ类标准,各区市县城区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114个建制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水质达标率94.7%。广安城区设置112个区域环境噪声监测点位、4个功能区噪声监测点位、11条道路交通噪声监测点位,噪声达标率100%。对19户国控、3户省控重点污染源企业和广安市垃圾处理中心按季进行监督性监测和在线比对监测,排放达标率为100%,全市城区生活污水处理达标率100%。
全年发生生产经营性事故28起、死亡26人、受伤11人、直接经济损失976.5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分别下降24.3%、10.4%、26.7%、23.6%。发生较大事故1起,死亡4人,杜绝了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
十二、人口、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年末全市户籍总人口为471.7万人,其中,农业人口377.6万人,非农业人口94.1万人;年末全市常住人口323.16万人,其中,城镇人口115.72万人,乡村人口207.44万人,城镇化率35.81%,比上年提高1.52个百分点。
全市城镇居民人均家庭总收入为26238元,增长12.4%。其中,工薪收入16675元,增长7.9%;经营净收入3734元,增长26.6%;财产性收入458元,增长44.9%;转移性收入5371元,增长16.0%。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24475元,人均增加2265元,增长10.2%。人均消费性支出15985元,增长16.9%。其中,食品消费支出6814元,增长12.9%;衣着消费支出1689元,下降4.1%;居住消费支出1278元,增长10.1%;家庭设备用品及服务消费支出1560元,增长57.1%;医疗保健消费支出920元,下降0.4%;交通和通讯消费支出1675元,增长42.3%;教育文化娱乐服务消费支出1647元,增长25.0%;其它商品和服务消费支出402元,增长28.1%。
全市农民人均纯收入为9514元,人均增加1023元,增长12.0%。其中,工资性收入4750元,增长16.3%;家庭经营收入3383元,增长3.8%。农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6003元,增长26.3%。其中,人均食品支出2791元,增长12.2%;人均衣着支出359元,增长34.3%;人均居住支出658元,增长4.4%;人均家庭设备用品及服务支出511元,增长38.0%;人均交通和通讯支出509元,增长60.8%;人均医疗保健支出659元,增长89.2%;人均文化娱乐教育服务费支出372元,增长44.1%;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44元,增长97.7%。
广安率先在全省启动实施统筹城乡养老保险试点。全市城镇职工(含机关事业单位)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参保人数累计75.5万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覆盖人数为125.8万人,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新增参保人员为2.4万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为58.8万人,实现参保人群全覆盖。全市城镇职工(含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基金总收入为16亿元。
全市实现城镇新增就业5.1万人,失业人员再就业1.8万人,就业困难对象就业0.6万人,转移输出农村劳动力152.6万人,分别增长30.4%、69.6%、58.5%、2.2%。开展各类培训4.4万人次,城镇登记失业率为3.63%。
全年成功引进急需、紧缺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133名,开展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1.8万人,职业技能培训0.2万人次,职业技能鉴定5.4万人次,新培育技能人才5万人,其中培养高级工2692人、技师191人,4人获得四川省技术能手及培育突出贡献奖称号。
全市城乡低保覆盖29.1万人,五保供养2.3万人,资助低保和五保对象参合参保率为100%。救治先心病儿童68名,完成“明天计划”手术1例、疝气儿童手术86例,将3名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纳入保障范畴。
注:
1、公报中各项数据为初步统计数,正式数据以《广安统计年鉴-2015》为准。
2、公报中生产总值及增加值指标绝对数按当年价格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格计算。
3、公报中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的原因,可能存在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由于统计方法制度、统计口径调整,部分数据有修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