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市201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3)

2015-04-23 茂名市统计局
 
注:
 
1.本公报中2014年数据为初步统计数,统计图中2008-2013年数据为年报数。
 
2.从2011年起,规模以上工业统计口径由500万元调整为2000万元及以上;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统计起点由计划总投资50万元提高到500万元,增速为可比口径。
 
3.地区生产总值、各产业增加值绝对数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格计算。
 
4.2014年2季度开始交通运输量统计口径改变为不包括公交车和出租车在城市外道路完成的运输量,新口径数据和旧口径数据存在不可比的差异。
 
5.2012年四季度,国家统计局实施了城乡一体化住户调查改革。2014年按照新的调查口径对外发布城乡一体的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分城镇、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数据。由于新老调查方案在调查范围、调查对象、城乡划分标准、样本抽选、计算和汇总方式、指标口径等方面变化较大,改革后新口径数据和旧口径数据存在不可比的差异。
 

6.本公报中部门统计数据来源单位有:市安监局、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文广新局、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市环保局、市林业局、市旅游局、市邮政局、市人民银行、广东石油化工学院、茂名职业技术学院、市保险行业协会、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茂名分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茂名分公司、中国联通茂名分公司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