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市201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3)

2015-04-23 韶关市统计局
 
年末共有医疗卫生机构661个,其中医院、卫生院160个。医疗卫生床位数1.53万张;疾病预防控制中心10个;妇幼保健院(站、所)9个。各类卫生技术人员1.75万人。其中:执业(助理)医师4457人,注册护士5812人。乡镇卫生院103个,床位2662张,卫生技术人员3119人,乡村医疗点1534个。居民碘盐监测合格率99.1%,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总体合格率89.5%。农村居民卫生厕所普及率92.7%。全年无偿献血3.2万人次。
 
成功举办市第十四届运动会,在省第五届民运会上获团体总分第三名。全市体育场馆共4486个,建成乡镇农民体育健身工程20个,免费向社会开放25万平方米机关事业单位体育场馆。全年销售体育彩票2.76亿元,增长27.3%。
 
十、人民生活、社会保障与安全生产
 
城乡居民收入继续增加。全市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6623元,增长10%。其中: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1583元,增长9.3%;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0532元,增长10.2%。城乡居民收入比为2.05:1,差距继续缩小。居民家庭食品消费支出占消费总支出的比重(恩格尔系数)为39.3%,比上年下降0.4个百分点。
 
各项保障政策落到实处,民生福祉得到改善。年末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含机关、事业单位)51.4万人,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含城乡居民基本医疗)281.4万人,参加失业保险28.3万人,参加工伤保险41.2万人,参加生育保险18.2万人。年末享受社会养老待遇的离、退休人员14.4万人。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89.3万人。养老、失业、工伤、生育、医疗(不含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全年征缴40.3亿元,增长6.4%。
 
年末拥有社会福利机构1811所(其中敬老院92所)、社会福利院11所;敬老院床位数4283张、社会福利院床位数2385张;敬老院在院人数1758人、社会福利院在院人数1789人。城乡居民享受最低生活保障7.6万人,其中城镇居民1.6万人。全年发放保障资金1.8亿元,其中城镇6632万元;发放救灾资金1535万元,救济物资折款567万元,累计救灾4.8万人次。全年销售社会福利彩票3.5亿元,筹集社会福利基金1亿元。
 
住房保障力度加大。开工建设保障性住房7596套,竣工1211套,政府补助低收入农民家庭改造住房3687户。
 
全年交通事故死亡204人,交通事故损失491.3万元;火灾事故706起,火灾事故损失1988万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876起、增长106.6%,死亡108人、受伤137人、直接经济损失3335万元,分别增长3.9%、下降2.1%和增长1.4%。其中: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事故118起、增长0.85%,死亡94人、增长8.05%,直接经济损失334.2万元、下降12.6%;工矿商贸领域发生事故14起,与上年持平,死亡14人、直接经济损失1040万元,分别下降17.7%和16.7%;消防火灾事故774起、增长1.5倍,直接经济损失1961万元。亿元地区生产总值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为0.08人,工矿商贸企业就业人员10万人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为1.54人,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为3.9人。
 
十一、人口、资源与环境
 
年末常住人口290.89万人,比上年增加1.62万人,增长0.56%。城镇人口比重为53.8%,比上年提高0.07个百分点。户籍人口329.13万人,其中非农业人口117.88万人。全年出生人口3.28万人,人口出生率11.75‰;死亡人口1.73万人,死亡率6.2‰;人口自然增长率5.55‰。
 
已探明的矿产资源储量中:煤1.31亿吨,铁矿石3092万吨,锰矿石74万吨,铜矿石8320万吨,铅矿石9543万吨,锌矿石1.35亿吨,钨矿石1.87亿吨,钼矿石1.15亿吨,锑矿石246万吨,铋矿石1.28亿吨。
 
全年降雨量1455毫米,比上年减少337毫米,下降18.8%。年平均气温20.6℃,年日照时数1714小时。年末大中型水库蓄水量13.5亿立方米,下降15.4%。
 
年末林业用地面积141.9万公顷,森林覆盖率为74.4%,林木绿化率76.6%,活立木总蓄积量8475.3万立方米。全年完成荒山(沙、土)造林面积1.39万公顷。省级自然保护区10个,国家级3个,自然保护区面积21.7万公顷。年末城市建设用地面积96.37平方公里。其中:居住用地面积31.84平方公里,公共设施用地面积13.04平方公里,工业用地面积25.19平方公里。市区建成区绿化覆盖面积4425公顷,建成区绿化覆盖率45.9%,城区人均公园绿地面积12.4平方米。
 
我市跻身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行列,国家节能减排财政综合政策示范城市建设有序推进,节能减排成效明显,完成节能减排和大气污染防治年度目标任务。全年规模以上工业综合能源消耗量701.9万吨标准煤,下降1.5%。全年全社会用电量119.3亿千瓦小时,增长8.8%。其中:工业用电87.9亿千瓦小时,增长7.4%;第三产业用电13.4亿千瓦小时,增长13.6%;居民生活用电15.3亿千瓦小时,增长13.2%。
 
注:
 
1、本公报中各项统计数据为初步统计数,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的原因,存在着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
 
2、地区生产总值、增加值、产值绝对数按当年价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计算。
 
3、从2011年起,规模以上工业统计口径由500万元调整为2000万元及以上;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统计起点由计划总投资50万元提高到500万元;限额以上批发企业标准,年销售额2000万元以上;限额以上零售企业标准,年零售额500万元以上;限额以上住宿餐饮企业标准,年营业额200万元以上。
 
4、现代服务业主要包括金融业、现代物流业、信息服务业、科技服务业、外包服务业、商务会展业、文化创意产业和总部经济八个产业。先进制造业包括装备制造业、钢铁冶炼及加工业、石油及化学制造业。高技术制造业包括核燃料加工业、信息化学品制造业、医药制造业、航空航天器制造业、电子通信设备制造业、计算机制造业、医疗仪器设备制造业。
 

5、接待入境过夜旅游者为旅游住宿设施的接待境外人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