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201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3)

2015-04-08 梅州市统计局
 
年末,全市已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职工(含企业离退休人员)有96.5万人,比上年末增长5.1%;参加工伤保险的有28.18万人,增长13.8%;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有42.9万人,增长10.2%;参加职工失业保险的有24.29万人,增长3.4%;参加生育保险的有28.2万人,增长14.1%。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有166.72万人,增长0.02%;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有441.97万人,增长1.0%;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覆盖率100%。全市(职工)五大险种社会保险费(征缴)收入33.61亿元,比上年增收3.99亿元,增长13.5%。
 
全市各类社会福利单位收养人数3777人,其中111间敬老院入院人数2123人,社会福利院床位4230个。全年城乡各种社会救济对象得到各级政府救济人数228544人次。全市享受低保救济的困难群众205214人,其中:城镇12298人,农村192916人。社会服务设施2048个。目前,全市各镇(街道)已建立了农村社会保障网络。
 
全市各类安全生产事故721起,造成死亡人数161人,其中,道路交通安全事故死亡人数146人。各类事故直接财产损失433万元。
 
注:1、本公报各项统计数据为初步统计数。
 
2、公报中全市生产总值、增加值绝对数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计算。
 
3、本公报中各项指标对比基数,为上年《梅州市统计年鉴》公布的统计数。
 

4.从2011年起,规模以上工业统计口径由500万元调整为2000万元及以上;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统计起点由计划总投资50万元提高到500万元,增速为可比口径。从2012年起,“地方一般预算收入”更名为“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