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201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3)

2015-04-01 南通市统计局
 
全年新增保险机构4家,年末保险机构总数达74家,保险行业从业人员1.6万人。全年保费收入154亿元,比上年增长10.1%,其中,财产险收入49.2亿元,增长24.6%;人寿险收入104.8亿元,增长17.1%。全年已决赔款及给付68.7亿元,增长22.2%。
 
十、科学技术和教育
 
年末全市拥有高新技术企业663家;新增省级高新技术产品948项;新建省级企业重点实验室3家,省级工程中心30家,省级企业院士工作站1家;新建市级公共技术服务平台5家,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98家,企业院士工作站3家。全年有18项科技成果获国家及江苏省科技进步奖,其中,国家级二等奖2项;省级二等奖5项,三等奖11项。年末,全市共建成科技孵化器61家,其中国家级9家、省级22家。全年专利申请量27692件,比上年下降32.1%;专利授权量12391件,同比下降43.9%;其中,发明专利申请量8450件,增长5.2%,发明专利授权量932件,增长24.9%,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11.53件,增长80%。全社会研发投入占GDP的比重达到2.42%,比上年提高0.07个百分点。
 
全市拥有普通高等学校8所,年末在校学生8.74万人;成人高校2所,在校学生2.56万人;中等职业教育学校21所,在校学生6.41万人;普通高中52所,在校学生9.09万人;普通初中163所,在校学生15.65万人;小学321所,在校学生32.04万人;特殊教育学校9所,在校学生0.09万人;各级各类幼儿园396所,在园儿童15.35万人。
 
十一、文化、卫生和体育
 
年末全市拥有文化馆9个,文化站99个,公共图书馆11个,“农家书屋”1614个。全市拥有博物馆(纪念馆)21个,年末万人拥有公共文化设施面积1119.5平方米。各级文物保护单位205处,其中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0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22处。市级以上非物质文化遗产106项,其中国家级10项,省级40项。全市拥有广播电视台7座,全年新增有线电视用户9.4万户,年末有线电视用户274.5万户,有线电视入户率达96.9%。全市文化市场经营单位1204个,印刷发行单位2531个。全市拥有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基地)29个,其中国家级2个,省级5个。全年新增4个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
 
年末全市拥有卫生机构1621个(不含农村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其中,医院、卫生院304个,妇幼保健院(所、站)7个,专科疾病防治院(所、站)3个。全市卫生机构床位数3.51万张,卫生技术人员3.95万人。其中,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1.64万人,注册护士1.56万人。全市拥有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站)9个,卫生技术人员463人;卫生监督所8个,卫生技术人员265人;乡镇卫生院103个,床位0.73万张,卫生技术人员0.72万人。
 
市区(不含通州区)共建成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1个,以街道(镇)为单位建成率100%。累计建成农村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1641个,行政村覆盖率100%。全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率99.98%。农村自来水普及率100%。
 
全年承办了9项次全国赛事、11项次省级赛事。全市新增晨晚练健身点197个,各级各类全民健身活动参与群众超过21.3万人次。体育彩票销售创历史新高,全年销售额13.4亿元。
 
十二、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
 
全年市区(含通州区)新增绿地770公顷,城市绿化覆盖率42.3%;日供水能力达到160万立方米,水质综合指标合格率100%;市区燃气普及率、用水普及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均达到100%。全年市区新增路灯、景观灯55442盏,城市道路亮灯率达到99.7%。
 
2014年全市共新建(改造)燃煤火电、热电机组脱硫设备61套、脱硝设施64套、除尘改造64套,锅炉平均脱硫效率达90%以上、综合脱硝效率达70以上,烟尘排放基本达到重点区域特别排放限值。全市各地根据实际划定了禁燃区范围。
 
2014年全市环境质量保持稳定,环境空气主要污染物年平均值为:二氧化硫26微克/立方米,二氧化氮40微克/立方米,可吸入颗粒物96微克/立方米,PM2.5浓度为62微克/立方米,其中二氧化硫和二氧化氮年均值符合国家空气质量二级标准,可吸入颗粒物和PM2.5年均值超过国家空气质量二级标准;全年空气质量指数达到良好以上的天数达257天,占全年有效监测天数的70.8%。长江南通段主流水质符合国家地面水质环境质量Ⅲ类水质标准,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为58.0分贝,交通干线噪声平均平均值为68.1分贝,均符合国家环境噪声质量标准。
 
全年共发生各类安全生产事故1207起,死亡164人,比上年分别下降4.82%和4.10%。其中,工矿商贸企业(含建筑业)发生生产安全亡人事故19起,死亡27人。全市共发生火灾5985起,死20人,伤20人,直接财产损失1832.2万元。全市共发生一般以上交通事故1285起,死亡437人,伤1172人。
 
注释:
 
①公报发布的2014年数据为初步统计数。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的原因,存在着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
 
②国内生产总值、各产业增加值绝对数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不变价格计算;根据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和国家统计局2012年制定的《三次产业划分规定》对相关数据进行了修订。
 
③全员劳动生产率为国内生产总值(以2010年不变价格计算)与全部从业人员的比率。
 
④高新技术产业产值根据江苏省科技厅和江苏省统计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发布<江苏省高新技术产业统计分类目录>(2012修订版)的通知》(苏科高[2012]332号)进行统计,包括航空航天制造业、电子计算机及办公设备制造业、电子及通讯设备制造业、医药制造业、仪器仪表制造业、智能装备制造业、新材料制造业和新材料制造业。
 
⑤新兴产业包括新能源制造业、新材料制造业、生物技术和新医药制造业、智能装备制造业、节能环保制造业和海洋工程装备制造业。
 
⑥2012年四季度起,国家统计局实施了城乡一体化住户调查改革,统一了城乡居民收入名称、分类和统计标准,在全国统一选取了16万户城乡居民家庭,直接开展调查。在此基础上,计算了城乡可比的新口径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以及分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耐用消费品拥有量为城乡一体化改革后的调查数据,与以前年份不可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