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201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3)
市区最低月工资标准为1520元。年末参加城镇职工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人数分别为187.26万人、160.13万人、121.46万人、129.07万人和115.62万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158.69万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数301万人。
年末238.8万人次城乡居民享受政府最低生活保障,其中城市47.1万人次,农村191.7万人次;累计发放低保金6.62亿元,其中城市2.25亿元,农村4.37亿元。农村五保户集中供养能力为57%,城市“三无”人员全部纳入社会救助。全年实施城乡医疗救助33.66万人次,支出医疗救助金1.5亿元。
十、教育、科学技术和文化
全市各类高等院校60所,在校学生64.81万人;其中普通高校50所,在校学生61.54万人。中等职业教育学校(不含技工学校)75所,在校生11.25万人;特殊教育学校6所,在校生1094人。幼儿园866所,在园幼儿23.06万人。普通高中103所,在校生15.24万人,高中阶段毛入学率122.24%。普通初中257所,在校生21.22万人,初中阶段适龄人口入学率108.23%。小学584所,在校生46.37万人,小学学龄儿童入学率102.22%。各类专任教师9.39万人,其中普通高校2.56万人、普通中学2.92万人、小学2.46万人。全市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惠及学生67.66万人,其中城市29.88万人,农村37.78万人。
全市有省部级以上重点实验室和工程实验室150个,其中国家重点实验室12个;省级以上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32个,其中国家级(含分中心)7个;省级以上工程研究中心35个,其中国家级9个;省级以上企业技术中心227个,其中国家级33个。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总数达1056个,其中新认定363个。全市高新技术产业实现增加值1257.2亿元,比上年增长13.3%,占全市生产总值的22.2%。
全年有9项科技成果获国家科技奖,其中国家自然科学一等奖1项、二等奖2项,科技进步一等奖1项、二等奖4项,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1项。全年受理专利申请32364件,其中发明专利16431件,比上年增长27.1%;授权专利17070件,其中发明专利3413件,增长80.5%。共签订各类技术合同9342项,成交金额104.9亿元,比上年增长15.9%。
年末全市有文化馆11个,公共图书馆9个,博物馆28个(其中:国有博物馆19个,非国有博物馆9个),各级国家综合档案馆10个,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130个。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6处,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36处,市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54处。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4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15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87项。图书馆总藏量481.99万册(件)(不含电子图书),其中图书387.49万册,比上年增长6.6%。各级国家档案馆馆藏档案资料340.82万卷,增长5.5%。电影院57家,全年票房收入4.75亿元。各类动漫企业近101家,具有原创能力和代表作品的企业20家。年末广播综合人口覆盖率99.99%,电视综合人口覆盖率达99.98%。
十一、卫生、体育和社会服务
年末拥有医疗卫生机构(含村卫生室)2217个,其中医院、卫生院255个,妇幼保健院(所、站)12个,疾控中心和专科疾病防治机构18个,社区卫生服务机构215个。卫生机构床位数4.35万张,其中医院、卫生院床位4.12万张。专业卫生技术人员4.79万人,其中执业(助理)医师1.77万人,注册护士2.24万人。每千人拥有卫生技术人员6.15人,拥有医院、卫生院床位5.29张。婴儿死亡率4.89‰,产妇住院分娩率100%。城市社区卫生机构覆盖率达95%以上,城乡居民新农合参合率达104.19%[9]。
全年成功组织4项大型赛事和16项市级体育赛事。在各种省级以上体育赛事中,我市运动健儿共获得14枚金牌、10枚银牌和22枚铜牌。成功举办第二届环巢湖国际马拉松赛,吸引来自16个国家和地区的二万余名选手参赛。全市完成100个全民健身苑工程和6个笼式多功能健身场建设。全年共举办全民健身活动136次,参加活动总人数157万人次。全年销售体育彩票11.3亿元,比上年增长33%。
年末拥有各类收养性社会福利机构195个,床位3.22万张,收养各类人员2.46万人。城镇建立各种社区服务中心(站)1827个,其中乡镇、街道及县(市、区)级社区服务中心162个。全年销售社会福利彩票16.75亿元,筹集公益金4.85亿元,慈善组织募集各类善款善物9159.62万元。
十二、生态环保和安全生产
2015年末,全市共有市县(区)级环境监测站6个。区域噪声等效声级54.4分贝,道路交通噪声等效67.7声级分贝,保持稳定。PM10、PM2.5年均浓度分别为91.9微克/立方米和66微克/立方米,比上年分别下降18.7%和20.4%,均超过空气环境质量日均值二级标准要求。二氧化硫、二氧化氮、一氧化碳、臭氧年均浓度分别为16微克/立方米、33微克/立方米、1.1毫克/立方米和65微克/立方米,均达到空气环境质量日均值一级标准要求。巢湖流域11个国考断面中有5个断面达到考核要求。巢湖西半湖湖心断面整体水质保持平稳,东半湖湖心断面达标率为50%,水质变化不明显。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辐射环境质量良好。
年末城市公园51个,占地面积2361公顷,人均公园绿地面积13平方米。建成区新增绿地面积559.64公顷,绿地率40.3%。建成区绿化覆盖面积18813.59公顷,绿化覆盖率46%。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96.5%,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100%。
全年亿元GDP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为0.074人,比上年下降10.8%;工矿商贸企业就业人员十万人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为0.822人,比上年下降8.9%;道路交通万车死亡人数为2.313人,比上年下降11.5%。全年发生一般程序道路交通事故2386起,造成372人死亡,2469人受伤。
注释:
[1]本公报数据为初步统计数。
[2]全市生产总值及各产业增加值绝对数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计算。
[3]国家统计局对三次产业和行业实行相对分离的划分标准,第一产业指农林牧渔业(不含农林牧渔服务业),第二产业指工业(不含开采辅助活动,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维修业)和建筑业,第三产业指除第一产业、第二产业以外的其他行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