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州市201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4)

2016-05-31 永州市统计局
 
十一、环境和安全生产
 
生态环境进一步改善。全市林业用地面积2321.6万亩,占国土总面积的68.9%。现有国家、省级公益林面积843.7万亩,商品林面积1480.2万亩,经济林面积225.64万亩,完成造林面积40.8万亩,年末实有封山育林面积31.6万亩,新增人工造林40.11万亩。共有国有林场29个,国家级森林公园8,省级森林公园4个,国家湿地试点公园5个,新建湿地保护区、湿地公园117处。年末全市自然保护区40个,面积203.33万亩,其中国家级4个,省级2个。有林地面积1847.16万亩;森林蓄积量5886.87万立方米,比上年增长4.3%;森林覆盖率64.47%。全年中心城区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到292天,优良率为81.1%;实际监测的地表水达标率全部为100%。
 
节能减排稳步推进。全市万元地区生产总值能耗下降7.38%,单位规模工业增加值能耗下降10.94%。规模工业综合能源消费量180.94万吨标准煤,下降2%,其中六大高耗能行业综合能源消费量144.95万吨标准煤,下降2.8%。
 
安全生产形势趋好。全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36起,死亡23人,分别比上年下降37.9%、43.9%,没有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亿元GDP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为0.0162人/亿元、下降47.4%。煤矿百万吨死亡人数为0。全年共发生道路交通事故397起、增长84.7%,道路交通万车事故死亡人数为1.63人/万辆、下降10.4%。
 
注:
 
1、本公报所列数据均为初步统计数。
 
2、地区生产总值、各产业增加值绝对数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计算。地区生产总值中的三次产业执行新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和《三次产业划分规定》,即第一产业是指农、林、牧、渔业(不含农、林、牧、渔服务业);第二产业是指工业(不含开采辅助活动,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和建筑业;第三产业即服务业,是指除第一产业、第二产业以外的其他行业。
 
3、根据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调整了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014年基数。(调整前为423.27亿元,调整后为470.74亿元)
 
4、自2011年开始起,固定资产投资统计标准从50万元调整到500万元;自2012年开始起,规模工业统计标准从500万元调整到2000万元;自2013年开始起,全国实行城乡住户一体化改革,相关统计口径做出调整。
 
5、常住人口是指实际经常居住在某地区一定时间的人口。按人口普查和抽样调查规定,主要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离开户口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6、非统计直接口径的数据均来自市直相关部门、政府工作报告和省小康办反馈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