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4)
十四、社会保障和社会服务
社会保障能力不断增强。全民参保计划深入实施,社会保险覆盖范围不断扩大。截至年末,全市参加医疗保险人数1088.46万人,比上年末增加21.68万人;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数811.82万人,增加38.32万人;参加城镇职工工伤保险人数395.33万人,增加7.22万人;参加城镇职工失业保险人数311.3万人,增加8.83万人;参加城镇职工生育保险人数296.95万人,增加11.99万人。
社会服务取得新成效。截至年末,全市老年日间照料服务中心(站)达1251个、床位9892张;全市低保对象(不含农村五保)19.84万人,救助站12个,提供救助服务8564人次。提供住宿的社会服务机构拥有床位5.39万张,各类服务机构年末收养人员3.10万人。全年新安置残疾人就业8402人。
十五、环境保护
绿色发展有力推进。开展“散乱污”企业集中治理,关停、取缔和异地搬迁改造企业2.1万家。实施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全年空气质量达标天数达到209天,PM2.5平均浓度下降到62微克/立方米。持续推进水污染治理,强化60个工业集聚区污水集中处理,完成66个工业纳污坑塘整治,提标改造55座污水处理厂。道路交通噪声平均声级67.7分贝,中心城区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声级53.9分贝。年末全市共有环境监测站19个,国家生态示范区1个,自然保护区8个,自然保护区面积9.06万公顷。建成区绿地率33.46%,人均公园绿地面积11.48平方米。
注:1.本公报中数据均为初步统计数。
2.全市生产总值、各产业增加值绝对数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不变价计算。自2016年开始,将研究与开发支出计入地区生产总值核算,并对历史数据进行了修订。
3.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是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全部法人工业企业。
4.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是指年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或年末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的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业(不含房地产开发经营),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法人单位;年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或年末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的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法人单位。
5.限额以上批发业企业是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批发业企业;限额以上零售业企业是指年主营业务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零售业企业;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是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住宿和餐饮业企业。
6.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统计口径范围为计划总投资500万元及以上的固定资产项目投资及所有房地产开发项目投资。
7.邮政行业业务总量按2010年价格计算,电信业务总量按2015年价格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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