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5)
城市功能不断改善。“多规合一”试点稳步推进,城市、乡镇总体规划编制完成。建成海绵城市10.2平方公里,建设地下综合管廊6.1公里,完成城市建成区7条黑臭水体治理;新城体育中心投入使用,碧水绕城、南部路网工程启动建设。改造完成新城污水处理厂,高新区绿源污水厂基本建成,新增污水管网90.6公里,黑臭水体整治完成率达70%。城市各项服务功能逐步完善,承载能力不断提升。
十三、环境和安全生产
聚力打好生态环保攻坚战。办理完成中央环保督察转办件311件,依法关停整治“散乱污”企业325家;持续开展大气污染综合治理,“蓝天白云,繁星闪烁”天数达到254天,较上年增加47天;全面落实河长制,关闭搬迁禁养区内畜禽养殖场979家;治理破损山体、塌陷地3.7万亩,完成造林8万亩。
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8条省控以上河流断面水质达到地表水Ⅲ类水质要求,高锰酸盐指数和氨氮年均浓度分别为4.86毫克/升和0.52毫克/升。加大引用水水源保护力度,实施了饮用水水源规范化建设工程,除地质因素超标外,饮用水水源水质达到规定标准,滕州市荆泉等12处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分方案获得了省政府批复。
空气环境质量稳步提升。环境空气中四项主要污染物细颗粒物(PM2.5)、可吸入颗粒物(PM10)、二氧化硫(SO2)年均浓度分别为66、126、29微克/立方米,分别比上年改善18.5%、10.6%、23.7%,二氧化氮(NO2)年均浓度31微克/立方米,与上年持平。
主要污染物减排全面完成。积极推进结构减排、工程减排、管理减排,四项污染物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量分别比2015年减少6.5%、5.9%、12.6%和15.7%,全面完成年度减排目标。
生态建设成效显著。山亭区创建成为全市第一个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新增完成90个村的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任务。新增完成49个贫困村的饮用水源地保护工作,196个省级行业扶贫村实现了饮用水源地全保护。全面完成禁养区内979家畜禽养殖场户的关闭搬迁工作。
安全生产事故下降。全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43起、死亡46人,分别下降34.8%、13.2%。在发生事故的行业(领域)中,交通运输业事故35起、死亡30人;采矿业事故1起、死亡1人;建筑业事故3起、死亡7人;商贸制造业事故3起、死亡7人;农林牧渔业事故1起、死亡1人。
十四、居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城乡居民收入增加。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2420元,增长8.6%;人均消费支出13484元,增长8.8%。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9924元,增长8.0%;人均消费支出17247元,增长8.3%。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4164元,增长8.8%;人均消费支出9345元,增长9.0%。居民人均住房建筑面积39.4平方米,其中,城镇居民40.5平方米;农村居民38.0平方米。
表4:2017年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指标
单位
全体居民
城镇居民
农村居民
可支配收入
元
22420
29924
14164
工资性收入
元
15177
21781
7912
经营净收入
元
4460
4000
4966
财产净收入
元
886
1603
97
转移净收入
元
1896
2539
1189
表5:2017年城乡居民人均消费支出
指标
单位
全体居民
城镇居民
农村居民
消费支出
元
13484
17247
9345
食品烟酒
元
4024
5067
2876
衣着
元
1159
1577
699
居住
元
2902
3866
1841
生活用品及服务
元
1123
1497
711
交通通信
元
1751
2123
13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