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州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5)
十一、城市建设
全州有国家级卫生城市2个(昌吉市、阜康市),国家卫生县城2个(呼图壁县、吉木萨尔县),国家卫生乡镇3个(昌吉市榆树沟镇、呼图壁县五工台镇、二十里店镇);国家级园林城市6个(昌吉市、阜康市、吉木萨尔县、呼图壁县、玛纳斯县、奇台县),自治区级园林城市7个(昌吉市、阜康市、吉木萨尔县、呼图壁县、玛纳斯县、奇台县、木垒县),全国特色景观旅游名镇3个(吉木萨尔县北庭镇、奇台县半截沟镇、木垒县西吉尔镇)。
十二、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30201元,同比增长8.0%。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7316元,同比增长5.3%。
全州养老保险参保人数64.3万人(含离退休人员),同比增长0.2%。其中,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数25.7万人,同比增长1.2%;参加新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2015年以前为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人数8.2万人,同比增长1.6%;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人数30.1万人,同比下降0.5%;参加失地农民养老保险人数0.5万人,与去年持平。
医疗保险(含城镇居民、城镇职工、新农合)参保人数103.7万人,同比增长0.8%,其中,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18.9万人,同比增长2.5%;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27.8万人,同比增长5.0%;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人数57.0万人,同比下降1.7%。
工伤保险参保人数27.0万人,同比增长1.4%,参保金额0.8亿元,同比增长23.4%。生育保险参保人数20.9万人,同比增长4.3%,参保金额0.5亿元,同比增长16.4%。失业保险参保人数18.4万人,增长3.3%,参保金额1.0亿元,下降23.9%。
享受城市低保待遇10万人次,发放低保金3649万元;享受农村低保待遇16.6万人次,发放低保金4342万元。享受城乡医疗救助3.2万人次,支出资金2000万元。全州共有五保户2116人,其中,集中供养1366人,分散供养750人。集中供养平均标准每月每人不低于660元,分散供养平均标准每月每人不低于470元。
十三、资源、环境和安全生产
全州已发现矿种40种。查明资源储量的矿种31种,其中,能源矿产5种,金属矿产5种,非金属矿产21种。
全州完成人工造林面积1.5万公顷,退耕还林面积2.0万公顷。森林覆盖率13.9%。自治区级自然保护区1个,保护区总面积3.8万公顷。
全州水、风、太阳能等清洁能源发电量占全部发电量的1.8%,比上年上升0.4个百分点。重点耗能工业企业单位吨原煤生产综合能耗下降10.8%,单位电解铝综合能耗下降2.2%,炼焦工序单位能耗上升12.4%,每千瓦时火力发电煤耗上升1.9%。单位烧碱生产综合能耗上升26.4%,吨水泥综合能耗上升9.5%。
全州7个县市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监测结果显示,奇台县、木垒县环境空气质量达标,昌吉市、阜康市、玛纳斯县、呼图壁县、吉木萨尔县环境空气质量超标。其中,昌吉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256天,实测达标率70.1%;阜康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273天,实测达标率74.8%;玛纳斯县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275天,实测达标率75.3%;呼图壁县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263天,实测达标率72.1%;吉木萨尔县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305天,实测达标率83.8%;奇台县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312天,实测达标率86.9%;木垒县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362天,实测达标率99.5%。
全州8条主要河流水质总体优良,均达到或优于《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Ⅲ类水质。其中,监测8条主要河流15个断面水质类别为:Ⅰ类水质占6.7%、Ⅱ类占93.3%;天池水质为Ⅱ类,湖水整体营养状态为贫营养,属优级水质;全州7个县级城市9个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实测达标率为100%;全州3个工业园区地下水水质呈良好级,与去年相比,水质保持稳定。
全州7个县级城市中,有2个城市(木垒、玛纳斯县)城市区域声环境质量为好,占28.6%;有5个城市(昌吉、呼图壁、阜康、吉木萨尔县和奇台)较好,占71.4%。全州7个县级城市道路交通声环境质量为好的路段占98.4%,较好的路段占1.3%,差的路段占0.3%,无一般和较差的路段,道路交通声环境质量总体属好的水平。全州监测的7个县市中,各类功能区昼间达标率在98.2%-100%之间,夜间达标率在90.0%-94.4%之间。其中,1类功能区昼间达标率98.6%,夜间达标率94.4%;2类功能区昼间达标率98.2%,夜间达标率91.1%;3类功能区昼间达标率100%,夜间达标率93.2%;4a类功能区昼间达标率100%,夜间达标率90.0%。
全州工业废水排放量1748.0万吨,其中化学需氧量(COD)排放2787.2吨,氨氮排放279.6吨;城镇生活污水排放量4668.9万吨,其中化学需氧量(COD)排放8705.6吨,氨氮排放1127.0吨。
全州工业废气排放量5004.5亿立方米,其中二氧化硫排放40220.7吨,氮氧化物排39214.3吨,烟粉尘排放84564.1吨;生活二氧化硫排放量19143.4吨,氮氧化物排放3063.4吨,烟粉尘排放11260.8吨。
全州亿元GDP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0.041人,工矿商贸企业就业人员10万人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4.67人,道路交通事故万车死亡人数0.92人,煤矿百万吨死亡人数0人。
注:
1.地区生产总值*、工业增加值*、农林牧渔业总产值*、农林牧渔业增加值*均为当年价,其增速是按可比价计算,数据均为初步核算数。
2.地区生产总值*数据包括昌吉州辖区内的兵团;其余的经济社会各项指标如没有特殊说明的均不包括兵团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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