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市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2)

2019-04-04 许昌市统计局
 
全年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新开工22116套,基本建成26641套。
 
五、国内贸易
 
全年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873.8亿元,比上年增长10.1%。分经营地看,城镇682.3亿元,增长9.9%;乡村191.5亿元,增长10.9%。分行业看,批发零售业703.3亿元,增长10.0%;住宿餐饮业170.4亿元,增长10.5%。
 
在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企业商品零售额中,粮油、食品类比上年增长13.5%,饮料类增长27.8%,烟酒类增长25.4%,服装、鞋帽、针纺织品类增长3.6%,化妆品类增长0.7%,金银珠宝类增长4.0%,日用品类增长10.8%,家用电器和音像器材类增长23.2%,中西药品类增长19.5%,文化办公用品类增长0.1%,家具类增长12.7%,通讯器材类增长19.6%,石油及制品类增长4.3%,建筑及装潢材料类增长22.8%,汽车类增长4.5%。
 
六、对外经济
 
全年全市进出口总额148.07亿元,比上年增长8.55%。其中出口137.37亿元,增长7.45%;进口10.7亿元,增长24.7%。
 
以人发、纤维发为主的发制品出口67.29亿元,比上年增长4.6%;以电力电气设备、汽车零部件为主的机电产品出口10.93亿元,下降40.28%;以天然蜂蜜、腐竹、食用菌为主的农产品出口6.41亿元,增长13.9%;以合成纤维纱线、棉机织物为主的纺织品出口3.28亿元,下降16.66%。以棉质、合成纤维针织衣物为主的服装出口1.61亿元,比上年下降48.2%;以皮面鞋、橡胶鞋、纺织面鞋为主的鞋类产品出口0.86亿元,下降35.41%。陶瓷产品出口1.62亿元,比上年下降3.01%。
 
出口美国36.8亿元,比上年下降1.18%;出口非洲35.46亿元,增长0.19%;出口欧盟7.26亿元,下降12.49%。对一带一路国家出口12.15亿元,比上年下降10.48%,其中对东南亚11国增长17.57%,对南亚7国增长6.81%。
 
全年新批外资项目7个,实际利用外资7.59亿美元,比上年增长3.9%。
 
全年新增省外资金项目313个,总投资1738.7亿元。合同利用省外资金1530.8亿元,实际到位省外资金508.7亿元,比上年增长6.4%。全年境外投资备案新企业4家,增资项目5个,对外投资中方协议额9351万美元。
 
七、交通、邮电和旅游
 
年末全市公路里程10004.7公里,其中,高速公路5条,278.6公里;国、省干线公路23条,1199.8公里;农村公路8526.3公里。全年公路货物运输量10482万吨,比上年增长15.4%;货物运输周转量221亿吨公里,增长9.7%。旅客运输量4592万人,增长10.8%;旅客运输周转量16.8亿人公里,增长9.2%。
 
年末市区公共汽车运营线路55条,比上年末增加18条;运营线路长度757公里,增加93公里;运营车辆1083辆,增加522辆;全年客运总量7170万人次,增长38.4%。
 
全年全市邮政行业业务收入(不包括邮政储蓄银行直接营业收入)9.15亿元,比上年增长24.97%;业务总量14.37亿元,增长44.93%。快递业务总量4859.55万件,增长60.26%;快递业务收入4.93亿元,增长45.9%。
 
全年电信业务量147.1亿元,比上年增长166.9%。年末全市电话用户总数431.64万户,其中移动电话用户407.7万户。4G移动电话用户307.4万户。固定互联网宽带接入用户109.5万户,其中固定互联网光纤宽带接入用户106.3万户。
 
全年共接待游客2973.6万人次,旅游总收入198.1亿元。全市A级景区27家,其中4A级景区9家,3A级景区10家;星级饭店16家,其中五星级饭店1家,四星级饭店5家,三星级饭店7家。旅行社及分支机构181家。
 
八、金融、证券和保险
 
年末全市金融机构人民币各项存款余额2320.6亿元,比上年末增长6.8%,其中住户存款余额1566.4亿元,增长10.1%。金融机构人民币各项贷款余额1748.2亿元,增长8.3%。住户贷款余额603.6亿元,增长16.9%,其中消费性贷款余额434.2亿元,增长27.4%。非金融企业及机关团体贷款余额1144.5亿元,增长4.2%,其中,中长期贷款余额472.7亿元,增长8.3%。
 
年末境内上市公司5家,香港上市公司1家,主板上市企业6家,新三板上市企业21家,中原股权挂牌企业236家,全年全市直接融资119亿元。
 
全年保险机构保费收入86亿元。其中,财产险17.6亿元,人身险68.4亿元。全年给赔付支出19.6亿元。其中,财产险赔付支出8.4亿元,人身险赔付给付11.2亿元。
 
九、居民收入消费和社会保障
 
全年全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3821元,比上年增长9.2%。按常住地分,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1918元,增长8.4%;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6963元,增长8.8%。
 
全市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4491元,比上年增长7.6%。按常住地分,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9117元,增长4.8%;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0573元,增长10.5%。
 
年末全市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数73.97万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人数251.71万人。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人数44.17万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人数413.05万人。参加失业保险人数28.5万人。参加工伤保险人数27.34万人。参加生育保险人数23.34万人。五项社会保险基金征缴总收入68.49亿元,支付基本待遇112.85亿元,累计结余80.05亿元。
 
年末全市共有城市低保对象16729户,24318人,累计发放资金9828.2万元;共有农村低保对象36529户,54880人,累计发放资金12690.9万元。
 
年末全市累计支出医疗救助资金3947万元,累计救助人次77991人次。
 
全年全市有9个贫困村退出,17925人农村贫困人口脱贫。贫困发生率由上年末的1.27%下降至0.73%。
 
十、教育和科学技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