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市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3)
年末主要农村金融机构(农村商业银行、村镇银行)人民币贷款余额495.56亿元,比年初增加54.59亿元。全部金融机构人民币消费贷款余额514.2亿元,比年初增加98.81亿元。其中,个人短期消费贷款余额45.29亿元,增加9.25亿元;个人中长期消费贷款余额468.91亿元,增加89.56亿元。
年末有保险公司35家。全年保险公司原保险保费收入50.78亿元,比上年下降3.0%。其中,寿险业务原保险保费收入32.3亿元,健康险和意外伤害险业务原保险保费收入9.22亿元,财产险业务原保险保费收入18.5亿元。支付各类赔款及给付19.96亿元。其中,寿险业务给付8.49亿元,财产险业务赔款11.47亿元。
年末有证券期货等营业部10家,全年实现证券交易额1198.58亿元,比上年下降17.7%。
十一、教育和科学技术
年末有各级各类学校1545所(不含普通高等院校、技工校、职业培训机构),在校生87.18万人,专任教师5.1万人。中等职业教育招生3.07万人,在校生6.95万人,毕业生2.17万人。普通高中招生2.81万人,在校生8.22万人,毕业生2.7万人。初中招生6.57万人,在校生18.92万人,毕业生5.75万人。普通小学招生6.18万人,在校生37.74万人,毕业生6.53万人。特殊教育招生241人,在校生1110人,毕业生166人。学前教育在园幼儿15.31万人。九年义务教育完成率为94.74%,高中阶段毛入学率为89.52%。
全年研究生教育招生80人,在学研究生291人。普通本专科招生0.99万人,在校生4.72万人,毕业生1.63万人。成人本专科在校生1.2万人。参加学历教育自学考试1.55万人次。
全年新认定高新技术企业11家累计达52家,省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1个、示范企业18家,省技术转移示范机构1家,中国产学研合作创新示范企业1家,省级旅游科普基地1家。获省科技进步奖二等奖4项、三等奖9项。全年专利申请2817件,比上年下降5.7%;授予专利权1724件,增长9.9%。截至年底,有效专利6853件,其中有效发明专利874件,每万人口发明专利拥有量1.92件。全年完成技术合同登记28项,交易额1.09亿元,比上年增长44%。新成立了国家技术转移西南中心川南分中心。
年末有国家质检中心1家。有法定计量技术机构20个,全年强制检定计量器具26.96万台(件)。全年制造业产品质量合格率为96.9%。
十二、文化、卫生和体育
年末文化系统内有艺术表演团体1个,艺术表演场所1个,文化馆11个,文化站185个,公共图书馆10个。有省级文化产业示范基地1个,省级文化产业实验园区1个。有博物馆9个,文物保护管理机构10个,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5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55处,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150处。有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4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29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51项。博物馆、纪念馆全年接待观众218.74万人次。
年末有广播电视台8座,中短波发射台和转播台13座。广播综合覆盖率95.4%;电视综合覆盖率96.7%。
全年出版地方报纸4种,出版量2222万份。
年末有医疗卫生机构5260个,其中医院135个(民营医院102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5084个,其中乡镇卫生院177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47个,门诊部(所)10个,村卫生室4175个;专业公共卫生机构37个,其中疾病预防控制中心11个,卫生监督所(中心)11个。卫生技术人员2.88万人,其中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0.97万人,注册护士1.32万人。医疗卫生机构床位3.35万张,其中医院2.51万张,乡镇卫生院0.73万张。
全年医疗机构总诊疗人次2293.02万人次,其中医院891.38万人次(民营医院165.34万人次),基层医疗机构1338.19万人次;出院人数105.96万人,其中医院77.26万人(民营医院20.83万人),基层医疗机构27.05万人;县域内住院率86%。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网上采购率100%。孕产妇死亡率、婴儿死亡率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持续下降,分别降至10.92/10万、3.49‰、5.28‰。
全年本市运动队获世界级比赛金牌2枚;获亚洲级比赛金牌3枚;获全国比赛银牌2枚;获省级比赛金牌28枚、银牌27枚、铜牌25枚。体育彩票销售额3.38亿元,筹集公益金0.74亿元。年末有省级高水平后备人才基地1所,市(县)级业余训练重点单位1所;国家级青少年体育俱乐部12个。共建设全民健身路径50条。实施体育“十项惠民行动”,新建农民体育健身工程98个。
十三、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全年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3665元,比上年增长9.6%。按常住地分,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3465元,增长8.5%。其中,工资性收入19126元,增长8.5%;经营净收入5875元,增长8.8%;财产净收入2487元,增长11.1%;转移净收入5977元,增长7.4%。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5391元,比上年增长9.4%。其中,工资性收入5365元,增长9.6%;经营净收入6817元,增长8.8%;财产净收入422元,增长11.8%;转移净收入2787元,增长10.3%。
全年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6753元,比上年增长9.1%。按常住地分,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22303元,增长8.8%。其中,医疗保健支出增长14.1%,交通通信支出增长10.6%,食品烟酒、生活用品及服务支出增长9.6%。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2066元,增长8.1%。其中,教育文化娱乐支出增长18.2%、医疗保健支出增长15.3%,交通通信支出增长11.0%。全市居民恩格尔系数为37.0%,比上年下降0.5个百分点,其中城镇为35.4%,农村为39.4%。
年末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数100.47万人,比上年末增加7.13万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人数186.63万人,增加6.62万人。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人数504.66万人,减少3.19万人,其中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人数53.17万人,增加1.93万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人数451.49万人,减少5.12万人。参加失业保险人数25.39万人,增加1.46万人。领取失业保险金人数0.56万人。参加工伤保险人数35.28万人,增加4.55万人,其中参加工伤保险的农民工12.30万人,增加3.53万人。参加生育保险人数29.40万人,增加1.15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