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4)

2019-03-19 常州市统计局
公用事业不断发展。全年全社会用电量489.7亿千瓦时,比上年增长7.6%,其中城乡居民生活用电50.3亿千瓦时,增长12.1%。全年城区自来水供水3.2亿立方米,管道燃气供气量13.6亿立方米,污水处理3亿立方米。全年生活垃圾清运量189.4万吨,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100%。
 
十三、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
 
生态绿城建设水平不断提高。建成区绿地总面积10477.9公顷,比上年增长0.9%。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43.12%,林木覆盖率达26.4%。建成老运河生态绿道和一批公园绿地,顺利通过江苏省生态园林城市创建验收,溧阳天目湖、金坛长荡湖湿地公园成为国家湿地公园。推进特色田园乡村和全域美丽乡村建设,2个村庄获评中国美丽休闲乡村,7个村庄入选省特色田园乡村建设试点。
 
环境保护力度加大。积极推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暨“263”专项行动,全力做好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和省级环保督察交办问题整改。组织开展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全年完成重点治气工程1835项,专项整治化工、“散乱污”企业(作坊)、成品油取得阶段性成果,关停化工企业205家,圆满完成进博会等重大活动空气质量保障任务。加快绿色转型,新增工信部绿色工厂7家,列全省第二。城市空气质量达到或好于二级标准天数比例63.0%,PM2.5年均浓度52.9微克/立方米。地表水达到或好于Ⅲ类水体比例60.6%。
 
注:1、公报中各项统计数据除注明按可比价格计算外,均按现行价格计算。
 
2、公报中数据均为快报数,实际引用请以统计年鉴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