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199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6)

2009-12-22 国家统计局

保险事业进一步发展。1991年各类财产险承保总额28015亿元,比上年增长20%。全国有50.8万户企业参加了企业财产保险,10070万户居民参加了家庭财产保险,有23370万人参加了人身保险。保险公司共处理国内财产险赔案337.8万件,支付赔款76.5亿元,为1190万人支付人身保险赔款33.5亿元。

十一、人口

根据1991年全国人口变动情况抽样调查,人口出生率19.68‰,死亡率6.70‰,自然增长率12.98‰。据推算,1991年末全国总人口115823万人,比上年末增加1490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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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公报所列数据为我国大陆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初步统计数。

(2)各项总产值绝对数按当年价格计算,增长速度均按可比价格计算。

(3)各项指标对比的基期数均为《中国统计年鉴》发表的年度统计数

(4)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计算中的自产自用产品价格过去按国家牌价计算的。现按合同定购综合平均价计算,1990年按新方法计算的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为686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