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治市200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4)

2009-12-31 长治市统计局

初步测算,全年万元GDP污染物排放总量0.297吨,比上年下降29%;万元GDP耗水量86立方米,比上年下降16.5%;矿区煤炭资源回采率达到35%;万元GDP综合能耗3.98吨标煤。

安全生产事故减少。全市亿元GDP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为1.14人,比上年下降21.9%;煤矿百万吨死亡人数为0.93人,下降45.6%。全年共发生道路交通事故1206起,造成406人死亡、1234人受伤,直接财产损失398万元;道路交通万车死亡人数为17.47人,下降2.9%。

十二、人口、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城乡居民收入水平继续提高。全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9127元,比上年增长12.2%。全年农民人均纯收入3573元,比上年增长9.5%,人均增收310元。全年全市在岗职工人均工资1.62万元,增长19.0%。年末农村贫困人口11万人,比上年减少1.3万人;农村人口贫困发生率4.58%,比上年降低0.54个百分点。

居住条件继续改善。年末全市城镇居民人均住房使用面积达到20.1平方米(城镇居民生活抽样调查数),农村居民人均住房面积达到30平方米(农村住户抽样调查数)。

社会保障工作继续推进。年末全市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数为25.3万人,比上年增加1.05万人。其中参保职工18.92万人,参保的离退休人员6.38万人。参加基本医疗保险职工人数为24.76万人,比上年增加3.74万人。参加失业保险职工人数为23万人。全年领取失业保险金2194人次,发放下岗职工基本生活费2274人次。下岗职工和离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率达到100%。

福利救济工作深入开展。年末全市拥有各类社会福利院84所,城镇有各种社区服务设施16个,提供住宿的社区服务中心4个,床位1413张,收养161人。全年销售社会福利彩票4363万元,筹集社会福利资金345万元,直接接受社会捐赠333万元。提高低保补贴标准,全市5.32万名城镇低保对象实现了应保尽保,共发放低保资金4050万元,。6.89万农村贫困户得到及时救济,全年发放农村救济款2661万元,发放自然灾害救济款831万元。

注:1.公报中部分统计数据为初步统计数,正式数据以出版的《长治统计年鉴-2005》为准。

2.地区生产总值及各产业增加值、人均GDP绝对数均按当年价格计算,其增长率均按可比价格计算。本公报中历史数据依据经济普查结果作出了调整。

3.人口数为统计部门人口抽样数,各项人均指标均以此为计算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