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治市200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4)

2009-12-31 长治市统计局

社会保障水平不断提高。2003年末全市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职工人数为18.65万人,参加基本医疗保险职工人数为17.7万人,参加失业保险职工人数为22.1万人;全年领取失业保险金人数为0.14万人,下岗职工基本生活费发放9.8万人次,下岗职工基本生活费和离退休职工基本养老金社会化发放率继续保持100%。全年全市有50903名城镇低保对象实现了应保尽保。全市受灾率22.5%,比上年下降13.3%。

社会福利事业明显进步。全市拥有各类社会福利院83所,床位1150张,增加3.4%;收养766人,增长1.2%。城镇新增各种服务设施10处。通过多种途径筹集社会福利资金232万元,增长25.1%,接受社会捐赠254万元。

注:1.公报中部分统计数据为初步统计数,正式数据以出版的《长治统计年鉴-2003》为准。

2.地区GDP中文名称由原来的“国内生产总值”改为“地区生产总值”,“长治市GDP”称为“长治市生产总值”。

3.人口数为统计部门人口抽样数,人均GDP人口计算依据亦为统计部门调查的常住人口数。

4.地区生产总值及各产业增加值、人均GDP绝对数均按当年价格计算,其增长率均按可比价格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