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市200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4)

2009-12-31 大同市统计局

人口总量继续低速增长。据2004年人口变动抽样调查,全年全市出生人口40919人,人口出生率为13.26‰;死亡人口17400人,死亡率为5.64‰;全年净增人口23519人,自然增长率为7.62‰。年末全市总人口为309.73万人,其中城镇人口143.91万人,比上年增长2.14%,城镇人口占全市总人口的比重由上年的45.85%上升到46.46%;乡村人口165.82万人,比上年减少0.40%,乡村人口占全市总人口的比重由上年54.15%下降到53.54%。

城乡居民收入增加,生活质量得到提高。全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7306元,比上年增长7.91%。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12591元,比上年增长20.52%;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5469元,比上年增长8.09%。全年农民人均纯收入2241元,比上年增长11.44%;农民人均消费支出1106元,增长6.58%。

城乡居民居住条件不断改善。据抽样调查,全年城镇居民人均使用面积达到16.81平方米,比上年增加0.3平方米;农村居民人均住房面积达到16.76平方米,比上年增加0.85平方米。

社会保障工作进一步加强。年末全市城镇拥有各种社区服务设施1631处,便民利民服务网点1690个,福利院床位数783张,福利院收养人数783人,国家抚恤、补助各类优抚对象6836人。全年筹集社会福利资金373万元,接受社会捐赠70.4万元,得到最低生活保障救济的人数达17.66万人,最低生活保障资金发放14103万元。全市有45.89万职工参加了失业保险,有25.12万职工参加了养老保险,全市共为企业离退休人员发放养老金4.1亿元,基本养老金社会化发放率达100%。全年全市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职工人数达45.5万人。

注:1、生产总值和各产业增加值、产值指标绝对额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格计算。

2、本公报部分数据为初步统计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