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中市200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2)
全市邮电主营业务收入8.46亿元,比上年增长15.6%。其中,邮政主营业务收入1.5亿元,增长21.0%;电信主营业务收入6.96亿元,增长7.9%。年末全市电话用户138.1万户。其中,固定电话用户69.7万户,比上年增长14.1%;移动电话用户68.4万户,增长29.4%。计算机互联网用户4.23万户。 全年共接待国内外游客565.68万人次,比上年增长7.0%。其中,国内游客565万人次,海外游客0.68万人次,分别增长7.0%和5.0%。旅游总收入8.2亿元人民币,比上年增长11.0%,占当年GDP3.8%。 “十五”期间全市累计接待旅游者人数2328.7万人次,年均增长9.1%;累计旅游创汇收入359.88万美元,年均增长9.5%,累计国内旅游收入31.42亿元,年均增长14.9%。 八、财政、金融和保险 全市地方财政总收入16.59亿元,比上年增长11.5%。地方财政收入6.4亿元,增长15.6%。地方财政支出25.1亿元,比上年增长15.9%,其中社会保障补助支出、教育事业费、城市维护费等支出增长较快,增速分别为114.5%、6.0%和28.4%。 年末金融机构各项存款余额307.97亿元,比年初净增38.28亿元。其中,企业存款余额62.96亿元,净增加5.15亿元。各项贷款余额150.12亿元,净增加7.45亿元;其中,短期贷款101.93亿元,将增加14.89亿元;中长期贷款45.67亿元,比年初减少5.04亿元。全年金融机构现金收入650.50亿元,增长13.5%,现金支出646.55亿元,增长12.0%;现金净回笼3.95亿元。 年末全市有各类保险公司10家,比上年增加2家;全年保费收入5.02亿元,比上年增长8.0%。其中,财产险保费收入1.16亿元,增长5.0%;人身险保费收入4.10亿元,增长15.2%。全年各类保险赔款给付支出0.70亿元,比上年增长15.2%;其中财产险、人寿险分别为0.54亿元和0.22亿元,分别比上年增长3.8%和57.1%。 九、科学技术和教育 全年共实施60项重大科技项目,27项重点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全市专利申请量97件,专利授权量70件。全年新认定高新技术企业2家,年末全市在册高新技术企业8家。 全市拥有普通高等学校2所,成人高等学校1所,普通中学254所,小学2196所。普通中学、小学在校学生分别为22.1万人、30.2万人。小学、初中入学率分别为99.58%和98.37%。民办普通中小学9所,民办职业学校1所。 十、文化、卫生和体育 年末全市有艺术表演团体9个,公共图书馆11个,文化馆12个,文化站155个;全市有电视台1座、广播电台11座、中短波广播发射台和转播台1座,电视人口覆盖率94.8%,广播人口覆盖率94.9%。 围绕“创建省级卫生城市”重点工作,大力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和卫生执法监督,全市拥有各级各类卫生机构334个,其中医院、卫生院296个;拥有专业卫生技术人员11183人,其中执业医师3622人;卫生机构床位10195张。 全市有全国和全省城市体育先进社区5个,全国全省农村体育先进乡镇6个。全民健身体系基本建成.“十五”期间创建全国体育先进县3个,省级全民健身示范县1个;被评为省亿万农民健身先进乡镇6个,全国亿万农民健身先进乡镇2个。全国体育先进社区1个,省级先进社区4个;培训和审批各级社会体育指导员2500多人;建成全民健身广场25处。群众健身点150多个;成立体育协会20余个,吸收会员近万人。 十一、城市建设和环境保护 全年建设完成道路项目3个,改造背街小巷38条,城市桥梁工程2个,人行天桥及地下通道4座,新建、翻建改造道路及人行道0.8万平方米,新建、改造城市排水管道7.5公里,城市绿地1.5万平方米。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继续推进。自来水供水综合生产能力5.25万立方米/日;污水处理率60.0%;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68.0%;城市燃气普及率48.0%。公共交通标准运营车辆198标台。新建了一批绿地广场和游园绿地。 全年完成城市建设投资(大口径)3.2亿元,比上年增长6.8%。“十五”期间全市累计完成城市建设投资11.3亿元,是“九五”时期的1.4倍,年均增长5.8%。 全市已建成烟尘控制区1个,面积30.0平方公里;建成城市环境噪声达标区1个,面积6.5平方公里。城市环境空气质量全年好于国家二级标准(良好)以上的天数达到305天,比2004年增加了19天,占当年总天数的83.6%,优良天气率比上年提高5.5个百分点。其中二氧化硫、二氧化氮两项环境监测指数均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全年达标率100%。城市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 十二、人口、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年末全市户籍总人口376.56万人,其中男性197.54万人,女性179.02万人,性别比110.3:100。在总人口中,农业人口303.11万人,非农业人口73.45万人。 全市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12248元,比2000年增加2140元;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6257元,比上年增长8.9%,比2000年增加2140元,“十五”期间年均增长8.7%;农民人均纯收入1892元,比上年增长7.2%,“十五”期间年均增长5.8%。城市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5011元,农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1586元,分别比上年增长9.6%和6.4%,其中食品消费支出占生活消费支出的比重分别为39.9%和48.6%。年末城乡居民储蓄存款余额216.28亿元,比年初净增加29.34亿元。城市居民人均居住建筑面积26.3平方米,农村居民人均居住面积32.0平方米。 全市新增就业1.51万人,下岗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6190人,城镇登记失业率3.98%。全年劳务输出58.5万人。 全市城镇职工参加基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保险参保人数分别为25.5万人、24.71万人、23.69万人和7.6万人,分别比上年增长3.0%、12.0%、6.0%和37%。养老保险社会化管理率100%,失业保险社会化发放率100%。 全市各类收养性社会福利单位141家,床位0.24万张,收养各类人员0.24万人。全年销售社会福利彩票1.37亿元,直接接收社会捐赠款3.2万元。 注释: 1、本公报数据为初步统计数。 2、本公报中增加值为现价,除注明外,增加值增长速度均按可比价格计算。 3、按照国家统计局要求,本公报中地区生产总值、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等指标数据根据经济普查结果作了相应衔接。 4、人口数为市公安局户籍年报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