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州200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3)

2010-01-19 楚雄州统计局

体育事业取得好成绩。年内我州体育健儿参加省级及以上体育竞技比赛获得奖牌158枚,比上年增加64枚,其中:金牌51枚,增加21枚;银牌49枚,增加19枚;铜牌58枚,增加24枚。

十、人口、环境和人民生活

据公安部门统计,年末全州户籍总人口2536511人,比上年增加12888人,增长0.51%。其中:农业人口2187449人,增长0.35%;非农业人口349062人,增长1.54%。人口出生率12.04‰,死亡率6.38‰,自然增长率5.66‰。男女性别比(以女性为100计算)为106.9。总人口中的少数民族人口为798980人,占31.50%,其中彝族人口645305人,占总人口的25.44%,占少数民族人口的80.77%。万人以上少数民族有彝族(645305人)、傈僳族(51268人)、苗族(39771人)、回族(20160人)、傣族(19517人)和白族(14873人)。

全州在岗职工人数为121478人,其中国有单位职工101155人。全年在岗职工人均工资11985元,比上年增长16.5%。其中:国有单位12678元,增长15.9%;城镇集体单位8705元,增长23.5%;其他单位8463元,增长16.2%。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7072元,比上年增长10%,按可比口径计算,比上年增长16.3%;农民人均纯收入1703元,比上年增长4.1%,扣除物价因素,增长6.3%,其中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680元,比上年增长4.6%,扣除物价因素实际增长6.9%。城镇居民人均住房使用面积22.97平方米,比上年增加1.92平方米;农村人均住房面积24.77平方米。全州128个乡镇已全部开通了程控电话,在1135个村(居)委会中有971个村(居)委会通程控电话,占85.6%;1125个村(居)委会通公路,占99.1%;1132个村(居)委会通电,占99.7%;1039个村(居)委会通自来水,占91.5%。

全年民政优扶伤残军人1252人,在乡复员军人6528人;全州有养老院124个,收养1428人;有福利院3个,收养51人;救济困难户人数16.23万人,其中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救济人数12.25万人。

环境保护工作取得新的成效。自然生态保护工作得到加强,绿化、美化工作引起广泛重视,城乡居民生存环境进一步改善。全州工业企业废水排放达标率77.6%,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61.8%;废水治理设施处理能力24.9万吨/日;废气治理设施处理能力106.8万标立方米/小时。全州九县一市政府驻地空气质量除禄丰为三级外,其余县市均为二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