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200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3)

2010-01-16 梅州市统计局

社会福利和保障事业得到加强。全市各类社会福利单位收养人数2935人,其中156间敬老院入院人数2596人。城乡各种社会救济对象得到各级政府救济人数17万人次。目前全市大部分乡镇建立了农村社会保障网络。

注:1、本公报各项统计数据为初步统计数。

2、公报中全市生产总值、增加值绝对数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计算。

3、本公报中各项指标对比基数,均为上年《梅州市统计年鉴》公布的统计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