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市200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4)

2010-01-15 咸宁市统计局

生态环境进一步优化。城区空气质量二级以上天数达到360天,优良率达98.6%,优良率居全省前列;全市重点省控断面地表水水质达标率100%,重点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 COD削减1%、SO2削减18%。

十二、人口、人民生活、劳动就业

人口继续保持低增长。年末全市户籍总人口为288.21万人,比上年末增加2.13万人,出生人口32175人,死亡人口10120人;常住人口251.2万人。

城乡居民收入大幅增加,人民生活不断改善。 据抽样定点调查:全年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10597元,比上年增长14.9%。其中城区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11529元,增长15.4%。在城区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中,人均工资性收入达8640.7元,增长13.3%;人均经营性收入1514.3元,增长158.9%;人均财产性收入达166.4元,增长47.3%。 农民人均纯收入4411元,比上年增加647元,是历史上增加最多的一年,增长18%。其中:人均工资性纯收入1533元,增长18.4%;人均经营性纯收入2622元,增长15.9%;人均财产性纯收入41.75元,增长29.3%;人均转移性纯收入215元,增长43.9%。

居民消费结构性调整,居住条件改善。全市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8889.26元,比上年增长13%。由于肉类等农副产品价格普遍上涨较快,居民食品支出增加,人均食品支出3716.21元,增长14.7%,居民恩格尔系数为41.8%,比上年提高0.6个百分点。城区人均住房使用面积35.88平方米,增加1.58平方米。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3459.82元,比上年增长19.8%。人均食品支出1721.41元,增长21.3%,居民恩格尔系数为49.8%,比上年提高0.70个百分点。农村人均住房使用面积40.35平方米,增加1.34平方米。

积极扩大就业,就业率不断提高。年末,全市从业人员140.8万人,比上年增加1.02万人。新增就业39985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2%。帮助失业下岗人员、困难人员和打工“回流”人员实现再就业11200人。培训农村劳动力32995人,帮助转移农村劳动力就业54500人。

注:1、本公报数据为初步统计数。

2、生产总值及各产业增加值绝对数按现价计算,比上年增长速度按可比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