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冈市200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3)
十二、人口与人民生活 人口增长得到有效控制。据抽样调查,2003年全市人口出生50952人,出生率为7.04‰,死亡人口31773人,死亡率为4.39‰,年净增人口19179人,自然增长率2.76‰,年末全市总人口724.7万人,其中,农业人口为593.91万人,占82%,非农业户口130.71万人,占18%。男性人口379.68万人,占52%,女性人口345.02万人,占48%。 城乡居民收入稳定增长。2003年,全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100元,按可比口径计算,比上年增长4.08%;全市农民人均收入2204元,增长3.4%。 社会保障、福利事业继续发展。全市发放再就业优惠证2.7万个,落实再就业专项资金1210万元,筹集小额贷款担保基金1000万元,净增就业岗位1.84万个,安置下岗失业人员2.84万人;企业职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25.03万人,增加1.31万人,参加基本失业保险22.1万人,增加6665人,参加医疗保险19.06万人,增加3.6万人;全市累计纳入低保的城镇居民达到17.6万人次,基本实现了应保尽保。年末全市有9所符合国家标准的社会福利机构,各类社会福利院床位17230张。(综合科) (注:此公报中统计数据均为初步统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