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200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3)
十二、人口、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人口规模继续得到控制。年末全市常住人口为344.04万人,其中城镇人口l19.04万人,农村人口225万人。男性人口183.03万人,女性人口161.01万人。出生人口2.71万人,人口出生率为7.9‰;死亡人口为l.80万人,人口死亡率为5.2‰。人口自然增长率为2.7‰。城乡居民收入稳步增长。农民人均纯收入为1808元,比上年增加94元,增长5.5%。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6217元,比上年增加357元,增长6.1%。农民人均纯收入与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比例为1:3.4。居民居住条件得到改善。农村居民人均居住面积28.32平方米,城镇居民人均使用面积达到18.18平方米。农村居民恩格尔系数为50.4%,城镇居民恩格尔系数为32.0%。 社会保障体系进一步完善。年末全市参加失业保险职工人数为17.09万人,参加养老保险l3.72万人,覆盖率达到92%,在国有企业实现了全覆盖。机关事业单位参加养老保险3.25万人,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24万人,覆盖率为96%。全市有8万余人被纳入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共发放低保金4469万元,享受低保人数占城镇总人口的8%以上。14805户农村特困家庭被纳入特困救助范围。“三条保障线”保障了城镇贫困人口的基本生活权益。 社会福利事业不断改善。城镇社区服务设施和网点达到381个。城乡社会福利院287个,床位l0965张,比上年增加4721张。 1、本市生产总值、各产业增加值绝对数按现行价格计算,增长速度按不变价计算。 2、人口数按常住人口统计。 3、人均GDP按常住人口计算。 4、外贸进出口额为海关统计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