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199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2)
保险事业有新的发展。年末承保总额110亿元,比上年增长26.4%。保险费收入9238万元,比上年增长24%。其中,财产保险费收入7055万元,人身保险费收入2183万元,分别增长29%和9%。财产险赔款金额4272万元,人身险给付金额150万元,分别较上年增长61%和7%。 八、科学、教育、文化和卫生、体育 科技队伍逐渐壮大。年末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共有各类专业技术人员56561人。比上年末增长3.91%,国有独立研究开发机构34个,大中型工业企业办科研机构11个,从事科技活动人员713人,其中工程师以上人员84人。 科技经费投入有所增加。全年各类单位用于科技活动的经费支出为4659万元,有所增长。 科技事业有新的发展。全年全市共取得市级以上重大科技成果4项,其中省部级4项。全年共受理专利申请24件,授权专利20件,分别较上年增长4.3%和11.1%。全年共签订技术合同400份,成交金额2000万元。 教育事业稳步发展。全年普通高校招收本、专科学生643人,在校学生2327人。中等职业技术教育继续提高,各类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在校生12176人(含技工学校学生3558人),占高中阶段在校学生总数的73.87%。 普及九年义务教育进一步巩固。全市初中在校学生111711人,小学在校学生383602人。小学学龄儿童入学率达98.4%;小学毕业生升学率达到99.99%。城区普通初中和小学学生辍学率分别为0.28%和0.07%。中、小学办学条件也在逐步改善。 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升温,技术培训有新的发展。全年成人高等学校招生(包括电大、函授及夜大生)1020人,在校学生5291人。成人中等专业学校在校学生4987人。成人技术培训学校培训学员10万人次,成人中、小学在校学生150人。全年扫除文盲2.26万人。 文化事业稳定发展。年末全市共有艺术表演团体7个,文化馆9个,公共图书馆9个,档案馆11个,广播电台4座,中、短波广播发射台和转播台3座,电视台2座。广播人口覆盖率37.61%,电视人口覆盖率59.39%。各类电影放映单位49个,报纸、杂志和图书的出版也有所增长。 医疗卫生条件继续改善。年末全市医院共有病床3412张,比上年下降0.35%,专业卫生技术人员17171人,增长1.5%。其中医生6071人,增长8.5%;护师、护士3970人,增长5.8%。 体育事业取得新的成绩。在年度内我市运动员获得省级以上奖牌56枚,增长100.3%,其中第一名17枚,比上年增加13枚。群众体育事业有序开展,在校学生体育锻炼达标率为67%。 九、人口与人民生活 计划生育工作成绩显著。全年人口出生率为10.86‰,死亡率为7.48‰,自然增长率为3.43‰。年末全市人口为335.84万人,比上年末增加1.75万人,其中城区人口为42.75万人,比上年增加0.76万人。全市人口性别比为112.6:100。 农民生活有新的提高。全市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815元。比上年增加218元,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13.9%,但各县市之间差距较大。 劳动就业状况稳定,职工工资水平提高较快。全市有各类职业介绍所131个,城镇新增就业人员11678人。年末城镇失业人数为6176人,失业率为2.7%。年末全市城镇职工415335人,比上年末增加17326人。城乡私营企业从业人员和个体劳动者117128人。乡镇企业从业人员237347人,增加38854人。全市职工工资总额达到20.3亿元,比上年增长39%,职工平均工资5183元,增长37.9%,扣除价格因素后,实际增长分别为8.5%和7.7%。行业和城乡间的职工收入比较悬殊。 社会保险制度进一步深化。全市有142352名职工参加失业保险。101250名企业职工参加了基本养老保险,4000多名离退休人员参加了社会统筹。各劳动部门为186名失业人员提供了失业救济,帮助145名职工实现了再就业。 居住条件继续改善。全年城镇新建住宅3万平方米,城镇居民人均9.3平方米;农村新建住宅54.6万平方米,住房质量进一步提高。 社会福利事业逐步完善。年末各类社会福利院床位达到4604张,收养4368人;城乡各种社会救济对象得到国家救济的达446101人次。有57%的乡镇建立了农村社会保障网络。城镇社会服务网络也有较大发展,已建立起各种社区服务设施399人。 环境保护事业持续发展。年末全市环境保护系统共有243人,各级环境监测站10个,环境监测人员115人。自然保护区2个,面积达29506公顷,占国土面积的1.25%。烟尘控制区有1个,面积达31平方公里。完成环境污染治理竣工项目127个,竣工项目累计投资2028.8万元,城区各项环保指标达到国家先进水平。 注:1、国内生产总值系三次产业增加值之和;按分配法计算的增加值包括“劳动者报酬”、“企业盈余”、“上缴税金”和“固定资产折旧”四项。 2、本公报的国内生产总值及第三产业的增加值为初步统计数,且三次产业增加值的绝对数均为现价值,增长速度则是按可比价格计算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