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200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3)

2010-01-14 南阳市统计局

全年完成地方财政支出82.99亿元,比上年增长36.7%,其中一般预算支出76.88亿元,增长34.7%。在一般预算支出中,基本建设支出增长69%,农业支出增长37.9%,林业支出增长84.6%,医疗卫生支出增长23.9%,抚恤和社会救济支出增长58.8%,教育支出增长24%,政策性补贴支出增长200.3%。

年末全市金融机构各项存款余额为625.99亿元,贷款余额为441.84亿元,分别比年初增加95.62亿元和41.12亿元。存款余额中,企业存款105.93亿元,居民储蓄存款468.45亿元,分别比年初增加14.96亿元和71.65亿元。贷款余额中,短期贷款329.91亿元,中长期贷款99.78亿元,分别比年初增加22.18亿元和17.01亿元。全年金融机构现金收入2513.07亿元,现金支出2519.3亿元,收支相抵现金净投放6.23亿元。

全年全市商业保险保费收入14.84亿元,其中,人寿险保费收入11.89亿元,财产险保费收入2.3亿元,健康险和意外险保费收入0.65亿元。全年各类保险赔款给付支出2.2亿元,其中,人寿险赔付金额0.61亿元,财产险赔付金额1.27亿元,健康险和意外险赔付金额0.33亿元。

九、教育和科学技术

12所中等职业学校成为国家级重点学校,8所中学成为省级示范性高中,南阳一师并入南阳理工学院。2005年,4所普通高校共招生1.6万人,增长27.2%,在校生3.88万人,增长27.9%,毕业生0.85万人,增长15.5%;成人高校1所,当年招生0.5万人,在校生1.42万人;普通高中91所,比上年增加3所,当年招生5.86万人,增长6.7%,在校生16.58万人,增长4.2%;初中学校512所,当年招生16.44万人,在校生51.41万人,毕业生18.92万人。中等职业技术学校100所,当年招生4.03万人,在校生10.93万人,毕业生3.5万人。普通小学4008所,当年招生15.17万人,在校生85.56万人。全市学龄儿童入学率达99.3%,小学学生辍学率0.16%。全年成人中等专业学校培训学员63.6万人次,扫除青壮年文盲0.63万人。

全市拥有独立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机构20个,从事科技活动人员375人,全年科技经费支出1506万元。全年共取得重大科技成果306项,比上年增加了31项,其中基础理论成果32项,应用技术成果245项,软科学成果29项。全年受理专利申请581件,授权专利276件,分别比上年增长2.1倍和72.5%。全年共签订各类技术合同110项,成交金额1.1亿元,分别比上年增长15.8%和26.9%。荣获“全国科技进步先进市”称号,成功举办“院士南阳行”活动。高新区被国家发改委确定为省级高新区。

全市共有产品质量检验机构13个,法定计量技术机构12个。

十、文化、卫生和体育

年末,全市共有艺术表演团体17个,文化馆16个,公共图书馆13个,博物馆13个,档案馆13个。广播电台1个,中、短波广播发射台和转播台1座,全市广播人口覆盖率95.1%,电视人口覆盖率95.1%,有线电视用户59.4万户。有线数字电视在全国地级城市率先实现整体平移。人文南阳建设迈出新步伐,荣获“中国楹联文化城市”称号,荆紫关镇跻身中国历史文化名镇,南阳板头曲、内乡宛梆被列入首批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年末全市共有卫生机构359个,其中医院卫生院305个。卫生机构床位17661张,其中,医院卫生院床位16490张;卫生技术人员24897人,其中,职业医师和职业助理医师8552人,注册护士6056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15个,卫生技术人员1379人;妇幼卫生机构13个,卫生技术人员1000人;专科疾病防治医院3个;卫生监督检验机构5个,卫生技术人员124人;乡镇共有卫生院221个,增加6个,床位数5030张,卫生技术人员7962人。全市又有6个县市区被确定为省2006年“新农合”试点。

在各项体育比赛中,我市运动员获得全国冠军两个、省际冠军20个。

十一、环境与自然保护

年末全市环境保护系统工作人员1314人,各级环境监测站11个,环境监测人员335人。全年完成环境污染限期治理项目20个。全市烟尘控制区5个,面积达76.2平方公里;建成了环境噪声达标区6个,面积达64平方公里;工业固定废物综合利用率71%,提高了5个百分点,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84.7%。

年末全市自然保护区达到8个,其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3个。自然保护区总面积209千公顷,其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119千公顷。

十二、人口、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年末全市总人口1074.58万人。全年出生人口11.81万人,出生率11.02‰;死亡人口6.72万人,死亡率6.26‰;全年净增人口5.09万人,自然增长率为4.76‰。全市城镇人口322.59万人,占30.02%;乡村人口751.99万人,占69.98%。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比重7.0%,老年人口达到75万人。男性人口561.15万人,占52.2%;女性人口513.43万人,占47.8%。

年末全市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数为61.3万人,同比增加1.2万人,其中参保职工46.8万人,参保的离退休人员14.5万人。全市参加失业保险的人数为62.9万人。参加医疗保险的人数为63.9万人,同比增加4.3万人,其中参保职工49.9万人,参保退休人员14万人。全年共发放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7502万元,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人数达11.3万人。

年末全市各类福利院床位达8948张,同比增加576张;收养7696人,增加424人。各种城镇社区服务设施166处,其中社区服务中心32个。全年销售社会福利彩票13138万元,增长77.9%,筹集社会福利资金1049万元,增长80.6%;接受社会捐赠138万元。

全年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7831元,比上年增长13.2%。人均消费支出为5283元,比上年增长15.1%。农民人均纯收入2894元,比上年增长16%。农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977元,比上年增长23.3%。

注:

1.本公报为初步统计或核算数。

2.地区生产总值、各产业增加值绝对数按现行价格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格计算。

3.财政、金融、对外贸易、交通、邮电、旅游、保险、教育、科技、环保、文化、卫生、体育、劳动、社会保障等数据由市直相关部门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