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市200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3)

2010-01-14 许昌市统计局

十一、人口、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人口自然增长率继续下降。年末全市总人口448.61万人。其中城镇人口134.82万人,乡村人口313.79万人,城市化率由上年的28.3%上升到30.1%,人口自然增长率为4.15‰。

城乡居民生活水平进一步提高。全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6959.0元,比上年增长12.7%;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5062.9元,比上年增长6.2%。受今年中央加大对农业的支持力度和对粮食生产进行直补、粮食生产喜获丰收、农业税减免3个百分点等诸多利好因素影响,全年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3246元,比上年增长12.7%;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1665.0元,比上年增长4.1%。居民居住条件继续改善。全年城镇竣工住宅面积368.1万平方米,农村竣工住宅面积176.9万平方米。全年商品房销售面积24.7万平方米,增长45.7%。

社会保障事业进一步发展。年末全市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数为22.6万人,参加失业保险的人数为27.4万人,参加医疗保险的人数为27.7万人。全年共发放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3095.4万元,享受最低生活保障44539人。

社会福利事业稳步发展。全市各类收养性社会福利院82家,床位达2046张,收养1433人;建立起各种城镇社区服务设施116处,城镇便民、利民服务网点数52个;接受社会捐赠152.1万元。

十二、环境保护

城市环境保护力度加大。2004年市区环境空气质量良好,空气质量二级标准及二级以上的天数占90%,全市环境监管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提高,环境污染加剧趋势得到一定遏制。全市建成烟尘控制区8个,面积达59.92平方公里;2004年许昌市建成区噪声平均值为53.9分贝,比上年降低了0.91分贝;许昌市建成区空气污染指数小于100的天数达到329天,空气优良率为90%,比上年提高了5.34个百分点,空气质量有一定改善。

2004年许昌城区绿化覆盖率达到36.42%;市区两座垃圾处理厂日处理各类垃圾400吨,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81.11%;城市饮用水质达标率100%;城市生态环境质量进一步提高,人民生产、生活环境明显改善。

注:

1.本公报部分统计数据为初步统计数。

2.按照国家统计局的有关规定,为了更加准确和规范地表述地区GDP,将“XX地区国内生产总值”名称调整为“XX地区生产总值”。

3.公报中国内生产总值、各产业增加值绝对数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格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