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199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3)

2010-01-12 济南市统计局

六、人口、就业与人民生活

人口控制取得显著成效,人口继续保持低自然增长。1996年,全市人口出生率为10.7‰,比上年上升0.7个千分点;死亡率为6.7‰,上升0.4个千分点;自然增长率为4‰,上升0.3个千分点。年末全市总人口为543.5万人,比上年末增加1.3万人;其中非农业人口191万人,增加5万人。全市男女性比例为103:100。

社会从业人数增加,再就业工程取得显著成绩。1996年,年末社会从业人员达328.2万人,比上年末增加4万人,增长1.2%。按产业部门分:第一产业111.7万人,下降3.8%;第二产业107.3万人,增长0.6%;第三产业109.2万人,增长7.7%。全市职工总人数为100.7万人,增长0.9%。其中,国有单位72.5万人,增长1.7%;集体单位20.9万人,下降5.4%;其它经济类型单位7.3万人,增长11.4%。全市各级职业介绍机构发展到117个,全年新安排城镇社会登记失业人员就业2.7万人,增长28.1%;安置企业下岗职工5.5万人。合同制职工由上年的48.9万人增加到55.2万人,其比重已占到54.8%。全年已有79.1万职工和20.5万离退休人员参加了养老保险社会统筹。

职工工资总额增加,工资水平继续提高。1996年,全市发放工资总额70亿元,比上年增长20.4%。职工人均货币工资7030元,比上年增长20.2%,扣除物价因素实际增长10.2%。其中,市及市以下单位人均工资为5820元,增长23.4%,扣除物价因素实际增长13.1%。

城乡居民收入进一步增加,消费水平有新的提高。我市实施的城市居民月人均120元的最低生活费保障线制度,保证了城市贫困居民家庭的基本生活。据对城市居民家庭抽样调查,1996年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5681元,人均消费性支出为4394元,分别比上年增长20.4%和14.7%,扣除物价上涨因素实际分别增长10.4%和5.1%。城镇居民文化生活丰富多彩,全年人均用于文化生活方面的支出为408元,增长35.5%。在居民收入总体水平提高的情况下,部分居民家庭收入下降,收入差距扩大。据对农民家庭抽样调查,1996年,农民人均纯收入为2328元,比上年增长28.4%;人均生活消费支出为1728元,增长25.8%。扣除物价因素分别实际增长17.6%和15.4%。

城乡居民金融资产总量增加,家庭资产向多样化发展。居民金融资产总量达307亿元,比上年增长25%。其中城乡居民储蓄总额达288.6亿元,比上年增加63.3亿元,增长28.1%。其中城镇居民储蓄247亿元,增加56亿元,增长29.3%;农村居民储蓄41.6亿元,增长21.4%。

城乡居民居住质量提高,居住条件进一步改善。1996年,城市居民人均居住面积达8平方米;农民人均居住面积达到27.9平方米,比上年增加3.2平方米。

注释:

1、国内生产总值和各产业增加值的绝对额按当年价格计算,其增长速度按可比价格计算。

2、居民可支配收入:指居民实际收入减去个人所得税后的余额。

3、本公报公布的数字为初步统计数,正式数字以出版的《济南统计年鉴》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