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市200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3)

2010-01-08 淮南市统计局

体育事业取得新成绩。承办了“中国电信杯”2007安徽省青少年皮划艇锦标赛,我市获团体总分第二名;承办了“淮河新城杯”中国江苏南钢大华队-克罗地亚罗斯特篮球俱乐部对抗赛,召开了市第25届中小学生运动会,“体育彩票杯”淮南市中小学生篮球、足球、棋类、乒乓球、跆拳道、中国式摔跤等多项锦标赛。运动员在省级各项比赛中,获金牌69枚,银牌45枚,铜牌40枚;举办县以上运动会15次。群众性健身活动广泛开展,举办了全民健身与奥运同行大型健身系列活动,全国百城健身气功系列展示活动,“无车日”骑游活动暨公路自行车邀请比赛,“中行杯”轮滑大赛,登山健身大会等。全年体育彩票销售额4501万元。

十一、资源与环境

全市已发现矿产资源12种,查明矿产资源储量6种,当年完成地质勘察投资7248.6万元,增长3.1倍。

全年用电量47.1亿千瓦时,增长11.6%;其中城乡居民生活用电5.5亿千瓦时,增长9.2%;据水利部门初步测算全年生产生活用水17.48亿立方米,其中地表水16.78亿立方米,地下水0.63亿立方米,污水处理回用0.07亿立方米。自来水供水总量8320万立方米,天然气3521.6万立方米,液化石油气1.65万吨。当年新增城市建设用地416.2公顷。其中:居住用地292.5公顷,公共设施用地19.8公顷,道路广场用地64.1公顷。

城市环境质量改善。空气质量持续好转。Ⅱ级以上天数338天,较上年增加17天,淮南段水质量总体为Ⅲ-Ⅳ类,其中Ⅲ类以上占63.7%。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92.7%,全年共完成污染防治项目21项,完成投资2.6亿元,其中市级环保专项资金2377万元。2007年末,全市烟尘控制区达74.4平方公里,噪声达标区40.4平方公里。污染减排取得成效。全市5个COD重点减排项目和8个二氧化硫重点减排项目按时完成,二氧化硫排放量较上年削减6%以上,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98.2%,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91.2%,城镇污水集中处理率74.0%。生态城市建设取得进展。全力打造山水园林城市,加强煤矿塌陷区综合整治和生态园建设,新建改建游园10处,舜耕山风景区、泉大资源枯竭矿区生态修复一期工程实施顺利。建成区绿化覆盖率39.1%。“四城联创”取得成效,荣获2007年“国家园林城市”。

全年发生火灾事故315起,比上年减少34%;直接经济损失167.4万元,上升79.6%;消防部队共出动车辆553台次,出动人员3738人次,抢救和疏散人员568人次,抢救财产3587万元。全年发生交通事故470起,下降23.7%;直接经济损失93.5万元,下降53.2%。

十二、人口、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人口增长有所控制。据公安户籍统计,年末全市总人口为239.4万人;其中非农业人110.7万人,农业人口128.7万人。全年出生人口29487人,出生率为12.36‰,比上年提高0.06个千分点;死亡人口11738人,死亡率为4.92‰;人口自然增长率为7.44‰,比上年下降0.27个千分点。在总人口中,18岁以下为49.1万人,18-35岁为70.4万人,35-60岁为88.8万人,60岁以上为31.1万人。计划生育取得新成绩。当年四项手术节育24461人次,人口出生政策符合率91.9%,比上年提高2个百分点。

居民收入稳定增长。全年在岗职工工资总额80亿元,增长13.7%;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31372元,增长14.1%。据抽样调查,全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2003元,比上年增长12.6%;人均消费性支出9497元,增长17.8%。全年农民人均纯收入3697元,增长13.7%;农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2403元, 增长10.5%;城乡恩格尔系数分别为37.3%和46.1%。

当年职工住房公积金归集21.1亿元,增长13.3%;其中,市属各单位公积金52103万元,增长26.6%;当年公积金贷款83474万元,增长2.3倍。当年1145户享受廉租房补贴,当年经济适用房竣工11.1万平方米。

居民居住条件继续改善。据抽样调查,年末城镇居民人均住房面积23.6平方米,比上年增加0.5平方米;农村居民人均住房面积27.5平方米,比上年增加1.5平方米。顺利完成小岛移民迁建工程,彻底解决3853户小岛居民的水患之害和居住环境。

食品药品安全受到高度重视。年末持有卫生许可证的食品企业4498家,其中生产经营企业2001家,餐饮业2497家。通过无公害农产品认证38家,立案查处违法行为1304起,取缔无卫生许可证生产、经营食品企业80家,餐饮业255家;吊销生产许可证的食品企业26家。对药品、药械进行多次监督抽查和专项检查,查处药品案件113起,医疗器械案件63起,取缔无证经营29户。

社会保障事业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扎实推进,当年职业介绍3.1万人。全市31.3万名职工参加失业保险,20.5万名职工参加市级基本养老保险,40.8万名职工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推行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启动了城镇生育保险和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对特困群体帮扶力度加大,提高了养老、失业、低保金标准。失业保险机构发放失业金799万元,发放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资金1423万元。年末有7.4万城镇居民得到政府最低生活保障救济,全年发放低保资金9420万元,增长13.6%;“两节”全市各级筹集864.5万元送温暖资金,援助115家困难企业困难职工18916人次,“春蕾”工程救助失学女童533人,农村最低生活保障4.8万人,发放资金2148.3万元,增长1.6倍;解决了农村10万人饮用水安全。

积极构建和谐社会,拥军优属取得新成绩,再次荣获全国双拥模范城称号。民主与法制建设取得新进展。全市有律师事务所19个,全年民事诉讼代理2114件,经济诉讼代理537件;拥有人民调解委员会992个,全年调解民间纠纷5400件,办理公证文书19419件。民事案件立案7394件,结案7121件。

注:1、公报中数字均为初步统计数。

2、地区生产总值和各产业增加值按当年价格计算,增长幅度按可比价格和可比口径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