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200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4)
城乡居民生活进一步提高。市区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7788元,全市农民人均纯收入3834元,分别比上年增长9.5%和5.1%。生活质量进一步提高,市区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5550元,农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2603元,分别比上年增长12.2%和11.0%。食品消费支出占生活消费支出的比重(恩格尔系数)农民为42.16%,市区居民为41.59%。储蓄存款增多,年末城乡居民储蓄存款余额336亿元,比年初增加41.47亿元,人均储蓄存款6667元。住房条件进一步改善,年末城区人均住房使用面积17.23平方米,比上年减少0.01平方米。农民人均住房使用面积40.63平方米,比上年增加2.35平方米。 劳动就业基本稳定,工资水平继续提高。年末全市城镇以上单位从业人员33.82万人,下降4.3%。全年在岗职工工资总额34.08亿元,增长5.4%;在岗职工平均工资10060元,增长11%。再就业工作进展顺利,全年安置城镇失业人员14012人,失业职工再就业率67.3%,城镇登记失业率为4.19%。 社会保险制度改革不断深化。"地税征收、财政监督、社保管理发放"的运行机制基本建立。全年征收养老保险基金7亿元,征缴失业保险基金0.68亿元,按时足额发放离退休人员养老金和失业职工实业保险金。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覆盖面70.5%,农村合作医疗行政村覆盖面达70.2%。农村税费负担控制在省、市审批方案范围内,人均税费负担比上年下降1元;已将符合条件的城市贫困居民全部纳入了保障范围,各市(区)已将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标准提高了5%;农村扶贫8000户,已脱贫5281户,脱贫率66%。大病医疗救助方案,法律援助、廉租房政策等措施进一步增强了对社会困难群体的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