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市200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3)

2010-01-06 镇江市统计局

年末拥有公共图书馆5个,总藏书量121.7万册(件);博物馆9个,总藏品4.52万件;拥有剧院、影剧院37个;无线广播电台1座、电视台1座。

深化改革,推进卫生事业发展。全市拥有各类卫生机构818个。其中医院33个,卫生院78个。拥有执业(助理)医生4801人,注册护士3920人。公共卫生职能进一步强化。面对突如其来的非典疫情,从人员、物资、资金和措施上给予充分保证。全市对5.6万人进行了发热门诊检查,家庭隔离5.46万人,集中隔离留院观察741人,实现了非典疫情无感染的目标。

加强了重大传染病防治工作,确保公共卫生安全。加快PII级生物安全实验室和艾滋病初筛案的建设速度。完成5项省级灭螺工程。儿童计划免疫防范措施不断加强,常见传染病发病率得到有效控制,社区卫生服务进程加快,农村居民医疗参保率有所提高,卫生基础设施明显改善,综合服务功能明显增强。

体育事业蓬勃发展。全民健身服务体系“八个一工程”全面推进。拥有全民健身工程16个,健身点142个。开展了全民健身周活动和万人长跑活动。成功承办了“恒顺醋业杯”全国乒乓球锦标赛、“江苏大学杯”全国男排锦标赛、“伊尔萨杯”全国少年象棋赛。组织参加省级竞赛26项次,获得金牌32块。组织市级体育竞赛112项,向省队输送5名优秀运动员。

十、城市建设和环境保护

城市建设步伐加快,综合功能日益完善。2003年城市建设投入101亿元,实施完成63个城市重点工程和18个民心实事工程。新建和改造檀山路、跑马山路、学府路、黄山南路、润州路、东吴路、梦溪路等城区主干道,总长达40.6公里。改造街巷道路面积1.01万平方米,房屋拆迁面积突破150万平方米,完善污水截流系统,新建日处理10万立方米污水处理厂,建成城东垃圾填埋场二期工程。

公用事业持续发展,城市设施进一步完善。年末拥有公共交通客运车辆480辆,其中新增51辆。客运总量达7200万人次。新开辟公交线路2条,优化和延伸线路7条。拥有出租车辆1256辆。市区自来水日供水能力达57.5万立方米,自来水普及率95.5%,煤气供应总量4670万立方米,液化石油气供应总量5.84万吨,气化率进一步提高。城市卫生状况有所改善,实现20小时保洁工程。

绿化亮化美化建设步伐加快。荣获全国园林绿化先进城市和省级园林城市称号。全年新增绿化面积280万平方米,新增公共绿地80万平方米。新建润州广场、花山湾广场、山巷广场、东吴路等一批标志性绿地项目。继续推进古运河整治及风光带建设。住宅小区路灯更新改造得到加强。年末市区拥有路灯2.67万盏,市区路灯亮灯率达98.0%。

环境保护建设加快推进,“创建环保模范城市”通过了国家级考核,荣获国家级卫生城市。生态建设开始启动,环境管理进一步加强,环境质量稳中有升,人居环境得到改善。污染物排放总量得到有效控制,其中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均比去年有所削减。城市烟尘控制区面积64.95平方公里,覆盖率保持100%。噪声达标区面积44.5平方公里,覆盖率70.8%。城市环境功能区基本达标。全年空气质量污染指数由上年的85下降到78,二级以上空气质量天数达294天,生活垃圾粪便无害化处理率100%,集中式饮用水水质满足Ⅱ类标准。市区工业废水处理率100%,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85%,其中危险废物处置率100%。

十一、人口和人民生活

人口得到有效控制。2003年全市户籍总人口267.19万人,其中:男性人口135.29万人;女性人口131.9万人。其中:市区总人口100.51万人。全年人口出生率6.74‰,比上年下降0.73个千分点;人口死亡率5.87‰,比上年上升0.18个千分点;人口自然增长率由上年的1.78‰下降为0.88‰。

劳动就业工作继续加强,社会保障制度逐步完善。全年净增城镇就业人员2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3.88%,劳动就业培训2.6万人,安置特困弱势群体314人实现再就业。全市参加养老保险职工33.27万人,参加失业保险职工39.01万人,参加基本医疗保险职工45.66万人。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实现社会化发放,支付养老金7.7亿元。

社会福利事业得到加强。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1.52万人,发放抚恤补助优待金1109.64万元。社会捐款192.43万元。投资657万元,建筑面积9157平方米的老年活动设施竣工,有4.28万老人受益。社区建设进展顺利,社区居委会依法自治达标率83.3%,农村村委会依法自治达标率90%。

城乡居民生活水平不断改善。年末全市从业人员140.5万人,比上年减少0.48万人。其中:在岗职工28.60万人,比上年减少1.39万人;私营企业从业人员17万人,个体从业人员9.85万人。在岗职工平均工资14980元,比上年增长13.5%;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9451元,比上年增长15.2%,人均生活消费支出6969元,比上年增长10.5%;农民人均纯收入4718元,比上年增长6.0%。

注:1、本公报数为初步统计数。

2、国内生产总值和增加值按现价计算,速度按可比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