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200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4)

2010-01-06 盐城市统计局

注:1、公报中地区生产总值和各产业增加值绝对数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格计算。

2、规模以上工业统计口径为全部国有和年销售收入500万元以上非国有工业企业

3、公报部分指标值为初步核算数,最终数以《盐城统计年鉴-2004》上公布数字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