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200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4)
坚持可持续发展战略,继续实施“蓝天·碧水·绿色”工程,环境保护事业发展较快。到2001年末,全市建成烟尘控制区面积149.2平方公里,环境噪声达标区面积92.6平方公里。德惠、双阳、净月3个县(市)、区被批准为国家级生态示范区建设试点单位,榆树被批准为省级生态示范区建设试点单位。全市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工业固体废物综合治理率、危险废物处置率分别达到93%、95%和100%。 城市环境进一步改善。空气首要污染物悬浮颗粒年日均每立方米183微克,比上年降低82微克;氮氧化物年均值每立方米21微克,比上年降低7微克;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100%;城市地面水质达标率100%。 人民生活 2001年末,全市人口达到705.7万人。其中,市区人口298万人,四县(市)人口407.7万人。农业人口412.1万人,非农业人口293.6万人。全市人口出生率为7.3‰,死亡率为4.68‰,自然增长率为2.61‰。 全市从业人员327.4万人。其中,第一产业从业人员142.4万人,占全市的43.5%;第二产业从业人员65.6万人,占全市的20%;第三产业的从业人员119.4万人,占全市的36.5%。在岗职工平均货币工资11090元,比上年增长13.7%。 人民生活继续改善。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6339元,比上年增长9.4%。农民人均纯收入2785元,比上年增长8.4%。城乡居民消费结构发生较大变化,生活质量不断提高。城市恩格尔系数为39.8%,农村恩格尔系数为45.4%。城市居民每百户拥有彩电111.7台,电冰箱及冰柜90.3台。农民每百户拥有彩电56台,电冰箱9台,洗衣机63台,摩托车25台。城市人均住房建筑面积达到19.72平方米,农村人均住房面积达到18.29平方米。 社会保障事业扎实推进。2001年,全市共有67.2万名在职职工、23万名离退休人员参加了基本养老保险,征缴各项社会保险基金15.4亿元,拨付养老金15.5亿元。年末参加失业保险职工74.2万人,为1.4万人次失业职工发放失业保险金2668万元。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改革正式启动,有30.5万名职工和退休人员参加了基本医疗保险。2001年,城市共有15591户、38130人得到最低生活保障金1925万元。 社会福利事业继续发展。全市各类养老设施共81所,总床位4612张。其中国家办社会福利院6所,农村敬老院139所,企事业单位、集体、个人办养老机构75所。城镇社区服务网络持续快速发展,全市有各种社区服务设施网点6800个,其中社区服务中心(站)195个。全年销售社会福利彩票14500万元,筹集社会福利资金4350万元,接收社会捐赠453万元。 注:1、国内生产总值、各产业增加值绝对数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格计算。 2、人口数据来源于公安局统计年报。 |